陶莊司法所在區司法局的正確領導下,在鎮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立足職能,扎實工作,較好地完成了區司法局、鎮黨委政府交給的各項任務,為維護全鎮和諧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事業健康發展貢獻了力量?,F就上半年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主要工作
?。ㄒ唬﹪@加快法治陶莊建設,深入開展了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1、多樣式拓展普法宣傳形式
堅持把普法宣傳作為法治陶莊建設的基礎來抓,開辟了舉辦培訓班、開辦法治講座、發放宣傳單、法律趕大集等多種形式,大力進行普法宣傳。上半年先后舉辦各類培訓班6期,培訓人員600多人,開展法律講座10次,發放宣傳單、明白紙近5000份,送法律下鄉4場,組織法律趕大集2次,與長明陽律師事務所聯合法律宣傳2次,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教育效果。
2、全方位豐富普法宣傳內容
一是圍繞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加大宣傳了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發展相關法律法規。我們利用3.8婦女節、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障日、6.25土地日、村兩委換屆選舉、三夏防火防汛等時節,深入開展經濟法、民法、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與公平競爭、誠實信用相關的市場經濟基本法律原則和法律法規的宣傳,以及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礦產資源法、環境保障法、食品衛生法等與資源、環境、知識產權方面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促進了各類市場經濟主體依法生產經營和管理,努力推動全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是圍繞促進改善民生和人的全面發展,大力宣傳了勞動法等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根據今年陶莊鎮拆遷任務,我們加大了勞動爭議、房屋拆遷、土地承包和征用等方面法律宣傳力度,大力宣傳勞動法、婚姻法、農業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信訪條例、房屋拆遷條例、物權法、安全生產法等,增強了公民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意識,有效預防和減少了各類社會矛盾糾紛。
三是圍繞創建文明城市,促進社會公正正義,大力宣傳了《刑法》等與平安建設有關的法律法規。工作中圍繞創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大力宣傳《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許可法》、《國家賠償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保護法》和《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加強治安和刑事法律的宣傳教育,加強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的法制宣傳教育,加強基層民主自治、維權、信訪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引導公民依法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依法解決各種矛盾和糾紛,大力促進了和諧社會建設。
3、多渠道提升普法工作水平
一是開展了法律進校園活動。我們在2所中小學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對青少年進行全面系統的教育。期間,不斷利用網絡、新聞媒體、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讓法律知識“走進校園”、“走進課堂”、“走進教室”活動得到進一步深化。
二是開展了法律進鄉村活動。針對陶莊鎮企業多的實際,由司法所牽頭、勞動服務站配合,在農民工入廠時同時發放法律宣傳冊,提高農民工依法自我保護意識。開展兩委換屆選舉宣傳活動,發放宣傳單3000余份,組織司法行政協理員培訓6次,培訓人數600多人,開展了“模范法治示范戶”活動,調動了農民群眾學法的積極性,為法治村居的創建奠定了基礎。
三是開展了法律進礦企活動。積極協調鎮黨委政府要求各企業建立健全職工學法制度、法律培訓制度、學法用法年度考試考核制度、法律知識競賽制度等,強化了職工法制意識,我們還在215煤礦、圣火機焦等企業的依法治理試點中,注重抓好企業“建章立制”,學用結合,激發職工學法用法的興趣和熱情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ǘ﹪@化解矛盾,扎實開展人民調解及矛盾糾紛排查工作
1、加強組織建設
3月份,結合鎮里人員調整,我們建議鎮黨委及時調整調解委員會,成立由派出所、信訪辦、法庭、司法所、國土所、計生辦、民政辦、群團組織為成員的鎮調解委員會;5月份我們又結合村兩委換屆選舉對全鎮30個村、2個居委會的調解委員會進行充實調整;針對陶莊礦企多,人員雜的情況,我們積極主動協調礦領導,在陶莊礦、山家林礦設立司法協理員。
2、完善工作制度
落實責任掛鉤制度,年初,我們與各村(居)協理員簽訂工作責任書,將基層司法協理員工作成效同調解組織的個人經濟利益掛鉤,增強了基層司法行政協理員的工作的積極性;抓好培訓制度,司法所每月組織一次司法行政協理員培訓,通過法律小座、案例分析、組織理論考核、會議匯報等方式,提高司法行政協理員的業務素質;完善登記統計制度,按照區司法局統一的調解文書格式要求,對各類矛盾糾紛的調解做到有申請、有調查和調解筆錄、有協議、有回訪,有記錄。對調解不成功的發給當事人《調解不成告知書》,建議當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或訴訟權利。
3、深入隱患排查
深入村居排查,我們每月深入到村居,聽取司法行政協理員匯報情況,向村居民了解矛盾隱患,做到心中有數,防患于未然;走訪區鎮信訪部門,我們每月走訪區信訪局、鎮信訪辦,了解本鎮人員上訪情況,有針對性做好心理疏導和法律服務工作。半年來,全所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174件,其中:鄰里糾紛73件、人身損害糾紛11件、債權債務糾紛13件、宅基地糾紛21件、婚姻家庭糾紛46件,山林糾紛4件,其他糾紛6件。
4、努力化解矛盾
認真開展糾紛調解工作,牢固樹立矛盾無小事的觀念,調處好每一件糾紛,對調解成功的,做好回訪工作;對調解不成的,耐心平息事態,告知雙方依法行使仲裁或訴訟權利,截止目前,全鎮共受理各類糾紛120件,糾紛受理率達到100%,調處成功率達到97%,無調解不當而發生民轉刑或非正常死亡。沒有因調處不當引發民轉刑案件或群體性上訪等激化案件,所達成的調解協議件件得到落實,無違法調解及協議被法院撤銷的現象發生。同時我們還創新矛盾化解方法,實施了推薦矛盾雙方代理人,即矛盾雙方推薦代理人,讓調解活動在代理人之間進行,更容易使雙方當事人接受,我們還創新了人民調解與勞動調解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成功調解了105起農民工與濱湖煤礦工資補償的問題,我們積極把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結合起來,與法庭聯合調處種莊王超與孟慶民勞務傷害糾紛的案件、聯合法庭調解離婚案件,都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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