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提升一流法治城區創建水平

1.調整區委全面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成員,擴大成員單位范疇(從目前的12個成員單位擴大到各行政執法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形成法治建設合力。
2.貫徹落實好海濤書記批示精神,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我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實施意見和考核機制;針對行政執法深化改革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建議和對策,建立更有效的執法聯動機制。
3.持續開展“法智匯”品牌活動。結合轄區法治的熱點、難點問題和羅湖區的法治實踐情況,從各部門工作需求出發,擬于9月份、12月份陸續開展第二、第三期“法智匯”活動,充分發揮專家智庫作用,探尋相應的對策和解決辦法,為實現依法治區提供有效的平臺和抓手。
4.大力開展法治宣傳工作。結合下半年法制宣傳節點,擬與區司法局、公安分局、城管局、人力資源局等部門合作開展勞務工普法宣傳教育、共享單車法治微電影、普法漫畫、法治熱點問題探討等活動,營造轄區法治良好氛圍。
5.推進法治建設“四級同創”活動,加強創建工作指導和培訓,特別是示范點的建設,以點帶面,查漏補缺,全力推進,力爭年底全部通過省、市的評估驗收。
(二) 全面推進社會建設重點工作
1.調整區社工委成員單位領導名單。明確區社工委領導成員,對本年度已部署的社會建設重點工作開展督查督辦。
2.鼓勵和規范社會組織積極有序參與社會治理。建立社會組織綜合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制定出臺鼓勵和規范社會組織積極有序參與社會治理的實施方案。
3.開展社會治理重點課題調研工作。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針對當前基層社會治理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研并形成對策建議,推動調研成果轉化,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有益參考。
4.啟動20XX年全市社會建設創新項目培育計劃。組織社工委各成員單位開展2017年度社會建設創新項目培育和申報工作,重點鼓勵和規范社會組織在心理健康、矯治安幫、法律援助、糾紛調處等領域開展服務作為社會建設創新項目,并跟蹤培育。
5.開展全區社會建設實績考核工作。根據《深圳市20XX年度社會建設實績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組織各成員單位配合完成對本區社會建設工作的實績考核任務,特別是對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督辦,查漏補缺,力爭保持在全市社會建設考核中的先進位次。
6.加強信息和宣傳工作。繼續挖掘信息工作亮點,加強政務網和政法動態的信息報送,大力宣傳推廣法治工作和社會治理創新工作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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