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常規是學校管理之根本,教學檢查是進行教學質量監控的有效手段,以下公文小編整理了兩篇小學教學常規檢查計劃,希望對您有幫助!
篇一:小學教學常規檢查計劃
一、檢查時間:
每學期安排四次檢查,原則上4周安排一次,周一下午檢查。
二、檢查對象:
全校專任、兼任語文、數學、英語、科學、品德、信息技術、音樂、體育、美術的一線教師。女50周歲、男55周歲以上教師部分項目要求適當放寬。
三、檢查的主要內容:
1、 上學期的教學質量檢測分析報告;
2、 開學初檢查各項教學計劃(包括學期教學計劃、單元教學計劃,語文外加高段作文教學計劃、低段活動計劃);
3、 備課本(手寫稿、電子稿不作統一要求);
4、 課堂教學(校長室在學期中隨機抽查);
5、 評價方案、學生作業本與作業批改登記冊;
6、 單元檢測試卷(抽樣)、命題試卷與測評登記冊。
7、 期末檢查聽課筆記本、教研記錄本、案例論文等參評材料。
兼任兩門學科或跨級段專職教師查兩份材料,一份為主任學科(詳查),一份為兼任學科(備查,僅做參考)。
四、檢查人員:
以校長室、教導處、教科室為主,抽調教研組長、一線教師協助檢查。
五、檢查方式
1、前三次分散到各辦公室檢查,第四次集中檢查。
2、整體與抽樣結合,點面結合。
3、當堂量分,匯總后任何人不得修改分數,并及時公布。教師如有疑問可查閱本人的評分表。周前會議上匯報檢查情況,查漏補缺。
4、期末合計得出總分,作為評定“教學常規優秀獎”的憑據。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4473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