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一個都不能落下,只有把人民從貧困中拯救出來,才是真正的小康社會。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法院2017扶貧工作計劃,希望您喜歡,上公文站,發現學習。
法院2017扶貧工作計劃一
根據xx市委統一安排,xx法院共派出三名優秀干警到定點幫扶村進行精準扶貧工作,并結合法院工作實際,及時摸排當地情況,為幫扶地區量身定做扶貧方案。
一是成立領導小組,做好精準扶貧。該院成立“掛包幫”活動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院長彭遠親任組長,對精準扶貧工作負總責,在政治處成立辦公室,要求明確駐村第一書記的幫扶職責,強化考核考評,促進幫扶工作順利開展。并確定思依法庭庭長胡波、法官助理鄧光明、民一庭助理審判員趙偉,三名同志為駐村第一書記。
二是暢通立案渠道,做好“訴非銜接”。涉及扶貧工作的案件,一律實行立案快車道,讓當事人能及時維權。當事人地處偏遠山村,立案不便的,由法庭組織法官上門立案,或通過郵寄立案等簡便程序,為其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立案庭在案件登記后,及時將案件流轉到調解中心。調解中心要充分發揮“訴非銜接”機制,迅速對案件雙方當事人進行詢問,尋找調解之機,盡可能將案件化解在訴訟之前,減輕當事人的訴累。
三是妥善審執扶貧案件,嚴厲打擊犯罪。對涉精準扶貧的案件,承辦人要及時審理。對案情復雜、重大的案件,盡快組織合議庭討論,必要時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及時做出裁判。對申請執行的涉精準扶貧案件,執行局組織人員成立執行專案組,依法窮盡執行手段,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注重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嚴厲打擊精準扶貧工作中的職務犯罪。對涉嫌侵占騙取扶貧資金、民政資金等涉弱勢群體資金的犯罪,從嚴從快審理,依法判處。
四是開展巡回審判,做好法律服務。駐村第一書記要充分利用駐村時間,根據該村實際情況進行法治講座,提升該村干部的法律水平。積極開展法律進村活動,在重大節點時段,由支部選派黨員干警到所駐村協助第一書記進行法制宣傳,擴大法治宣傳效果。法庭駐村第一書記,凡涉所駐村人員的案件,原則上一律在村所在地巡回審理,邀請群眾、村干部旁聽案件,就地調處糾紛,讓廣大村民接受法治教育。
五是強化物質幫扶,落實司法救助。幫扶干部積極開展一對一幫扶活動,“一戶一策”地制定好幫扶規劃,充分了解被幫扶對象的實際困難,同時與當地黨委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協調,爭取對所駐地村進行產業扶貧。對涉精準扶貧案件困難當事人,積極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實行訴訟費緩交、減交、免交,讓生活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同時多方聯動建立完善的司法救助機制,與相關部門建立司法救助基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從救助基金中向申請執行人給付一定數額的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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