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管理辦法歸納
由于化驗室工作的特點,分析人員在過程中要接觸、使用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化學品在貯存、領取、搬運、使用等過程中,若處理不當,輕則影響生產,重則造成人員傷亡,嚴重污染環境,為了確保分析人員的健康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 總則
根據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本規定所指危險化學品有以下幾種: 易燃品:無水乙醇、乙炔氣體。
氧化劑:過氧化氫、硝酸鉀、氧化鉀、過氧化鈉、高錳酸鉀、過硫酸銨、重鉻酸鉀、重鉻酸銨、高氯酸。
有毒品:二氧化二砷、氟化鈉、氟化鉀、氟化氫銨、氯化鋇、三氯鉀烷、汞。
腐蝕品:氫氟酸、鹽酸、硫酸、硝酸、磷酸、碘、過氧化氫、乙酸、氨水、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
2、危險品的貯存、搬運、使用及防護
2.1 貯存
2.1.1劇毒品的貯存應指定專人專柜雙鎖同庫保存,化驗員不能單獨貯存。
2.1.2易燃液體、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貯存,具有
還原性的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2.1.3腐蝕物品其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露,嚴禁與液化氣體與其它物品共存,酸性腐蝕品應與堿性腐蝕品分開存放。
2.1.4遇火、遇熱、遇潮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危化品不得貯存在潮濕、積水、受熱的場所。
2.1.5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品、腐蝕性物品等隔離貯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存。
2.1.6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能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應避免陽光直射或靠近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于棕色瓶中。
2.1.7當發現試劑瓶上標簽掉落或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簽。無標簽或無法辨認的都要當成危險品重新鑒別后小心處理,不得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后果。
2.2 搬運
2.2.1搬運氣瓶時應輕拿輕放,防止摔擲,滾動或劇烈振動。搬前要戴上安全帽以防止不慎摔破瓶嘴發生事故。鋼瓶必須有兩個橡膠防震圈,乙炔瓶嚴禁橫臥滾動。
2.2.2搬運對人體有毒有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不同,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2.3 使用、分析人員應正確認識危化品的危害,增強自我保護能力,主動預防的控制化學品危害事故的發生。
2.3.1劇毒物品的領用,實行誰領用誰,誰負責,化驗員在領用劇毒藥品時必須填寫領用記錄,保管員及化驗負責人要負責監督領用、稱樣、配制等全過程,以防止劇毒物品的外流。
2.3.2為防止化學品的飛濺以及化學粉塵、煙、霧、蒸汽等所導致眼睛和皮膚傷害,需要根據情況選擇相應的防護用具或護具,并且在使用化學品過程中要保持遵守安全操作要求。
a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使用適當的防護用品。
b飯前、飲水前、吸煙前要洗手,工作結束后要充分洗凈身體的暴露部分。
c定期檢查身體,皮膚受傷時要完好包扎。
d勤剪指甲并保持清潔,不直接接觸能引起過敏的化學品。
e打開濃鹽酸、濃硝酸、濃氨水等試劑瓶要戴好防護用品,在通風柜中進行。夏天打開易揮發溶劑瓶塞時應先用冷卻水冷卻,瓶口不能對人。
f稀釋濃硫酸的容器、燒杯或錐形瓶要放在裝水的塑料盆中,只能將濃硫酸慢慢倒入中,不能相反。
2.3.3高壓氣瓶的減壓器要專用,安裝時鏍扣要上緊,不得漏氣。開啟高壓氣瓶時,操作者應站在氣體出口的側面,動作要慢,以減少摩擦,以防止靜電產生。瓶內氣體不得用盡,一般保持0.2-1Mpa的導氣,以備充氣單位檢驗取樣所需及其它氣體倒灌。
2.3.4所有高濃度的有毒、有害廢液,不能直接排入下水道,應在指定容器存放,通過進一步的降解處理使其毒性降低再排放。
a無機酸類:將酸慢慢倒入過量原含碳酸鈉或氫氧化鈣的水溶液或用堿中和,中和后用水進行沖洗。
b氫氧化鈉、氨水:用6mo/l,鹽酸溶液中和,中和后用水進行沖洗。
c含汞、砷、銻等離子的廢液:控制酸度0.3mol/l[H],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
d含氟廢液:加入石灰使其生成氟化物沉淀。
e對濺落的汞,應盡量使用銀片或洗耳球揀起,揀過汞的地點還應灑上硫化鈣或漂白*,生成難溶液性鹽,干后掃除。對吸附在墻壁、地板及設備上的汞可以用加熱碘法除去(注意對精密儀器的保護),也可用紫外線除汞(其高度為2.5-3.0m/m3 0.5-0.8W),利用無人的非工作時間輻射。
2.3.5由于不慎引起危險化學事故,如爆炸、火災、泄露,不要驚慌,正確判斷,根據具體情況,能處理的.應立即處理(如接觸酸類、立即用水進行沖洗,再用2%碳酸氫鈉水溶液清洗,然后用清水沖洗;如接觸堿類立即用水進行沖洗,再用檸檬汁,稀乙酸或2%硼酸水溶液清洗;汞及其化合物,皮膚接觸后用水進行沖洗后,濕敷3%-5%硫代硫酸鈉溶液,不溶性汞化合物用肥皂和水洗,氣體類中毒,移至新鮮空氣處,必要時吸氧,嚴重者現場急救處理后送醫院,不能處理的則撤離現場,并通知公司保衛部。每個人都應提高對付突發災害的應變能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減少傷害。)
3、其他要求
危險化學品從庫房領出后,實行誰使用負責,一旦出現因貯存、使用、搬運過程不當,導致人員財產的損失,應由使用人員、保管人員全部負責
篇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的種類以及在采購、儲存、使用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種危化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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