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資本下鄉調研報告3篇
隨著個人的素質不斷提高,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報告根據用途的不同也有著不同的類型。你還在對寫報告感到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商資本下鄉調研報告3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商資本下鄉調研報告3篇1
鄉村振興,產業興旺是重點。興旺產業最終落腳在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發展產業的主體上,其中,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各種形式下鄉,具有資金、經營管理和銷售渠道的先天優勢,對其合理引導、扶持和監管有利于助推現代農業,特別是高效農業、多功能農業的發展,可帶動村鎮經濟,就近吸納農村富余勞動力,解決農村土地撂荒、鄉村空巢的問題,增加農民收入。當前,工商資本下鄉存在一系列的困難和問題,筆者根據當前山西省工商資本下鄉經營的實際情況,探究對工商資本下鄉進行引導、扶持和監管的有效路徑。
一、現實情況——困難和問題
截至20xx年,山西省全省下鄉的工商企業或公司共計1289個,投資總額共計4681337萬元,其中投資第一產業1725243萬元,占比36.9%。
(一)下鄉的工商資本持續經營困難。20xx年起,山西省掀起土地流轉的熱潮,很多工商資本在這一時期下鄉租賃農地從事農業生產,但持續經營并取得收益的企業并不多。一是資金問題成為制約小型工商資本發展農業的瓶頸。發展農業所需投資量大,前期難以預估,流轉土地、引進技術、建設廠房、購買設備、拓展銷路都需要資金,且農業投資見效慢,資金不能短期回籠。一些企業在遇到前期無法預計的投資時導致資金鏈斷裂,難以為繼,就連資金實力雄厚的工商資本也坦言投資農業的資金遠遠超過了他們的預期。二是工商資本轉型發展農業遭遇技術門檻和人才緊缺。現代農業要求精細管理,更需要核心技術。一些“煤老板”轉型發展農業,雖具有資金優勢,但缺乏農業生產和管理經驗,未掌握先進的農業生產管理技術,導致產量低或產品質量不高,市場競爭能力弱。三是農業保險覆蓋范圍窄、涉及品種少、補償金額低。農業生產極易受氣候、病蟲害影響,比如“水果之鄉”運城市在果樹開花期受寒潮影響,去年大部分地區幾乎絕收。但山西省農業保險并未完全覆蓋,有農業保險的部分地區保險涉及的品種也極其有限,且補償標準低,難以彌補經營損失。很多經營主體表示愿意多繳納保險以獲得更高的補償。
(二)農業基礎設施配套不完善。完善的基礎設施配套是工商資本下鄉的重要條件。目前,涉農項目周邊、內部基礎設施配套不到位,不僅吸引工商資本入駐的動力不足,也制約著項目的后續運營。工商資本進入農業的很多項目位于遠離城鎮的鄉村,亟須完善的水電、交通、物流、信息等配套設施,單憑企業自身力量面臨較大困難,相當一部分工商企業進入農業領域后,前期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都是投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上,制約了企業的發展。
(三)建設用地指標供應不足。工商資本進入農業,會不同程度存在建設農產品存儲加工、農業休閑觀光度假場所的需求,但這些項目大多位于郊區、鄉鎮,長期以來建設用地指標很難下達到農村。農村通過土地整理、村莊整治等方式新增的建設用地指標,大都通過“增減掛鉤”進了城,真正農村可用的建設用地指標緊缺。
(四)復雜的農村關系使工商資本望而卻步。主要表現在:一是土地流轉連片難。土地連片了才能形成規模優勢,但山西省人均耕地少,發包土地時遵循公平原則將土地優劣、遠近搭配,地塊也呈細碎分割的狀態,因而成片流轉涉及的農戶較多,每戶的訴求不同,有的要求提高價格,有的要求置換土地,有的心存芥蒂寧可撂荒也不流轉,大大增加了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交易成本。二是上抬流轉價格。有些地方農戶認為工商資本有錢,在本村流轉價格的基礎上把流轉給工商資本的價格抬高了幾倍,與當地土地經營權的實際價值并不相符,且不愿接受土地入股等收益會有波動的形式,流轉費用能上不能下,以致工商資本承擔了過高的土地流轉成本。三是收獲季節農產品難以看護。有些工商資本在流轉的土地上種植單位價值較高的農作物,但部分地區會出現收獲季節農產品被附近村民大量偷盜的現象,且因面積大而難以看護,嚴重損害了經營者的利益。
(五)工商資本流轉土地存在糾紛隱患。一是工商資本和農戶都缺乏土地流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很多工商資本和農戶都對土地流轉相關法律法規知之甚少。比如轉包、出租、轉讓區分不清,調研發現有的工商資本與農戶簽訂的是轉包、轉讓甚至征用合同,工商資本在不知不覺中侵犯了農民的利益,農民也在不知不覺中遭受了權益損害。二是流轉合同普遍不規范。大多數工商資本都存在合同不規范,甚至不合法的問題。流轉合同不規范會留下很多糾紛隱患,特別是大規模、長時間流轉土地的工商資本,合同不規范的影響范圍極大。山西省每年下發的土地流轉合同等六種土地流轉相關示范文本,多數成了鄉鎮辦公室的“固定資產”,如何有效推行規范合同是關鍵問題。
(六)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有一定的困難。一是基層農經力量嚴重不足。當前山西省土地流轉管理的職能屬農經部門,但全省大部分地區農經人員緊缺,市縣一級往往1人承擔多項農經任務,鄉鎮一級人員更是短缺,他們不僅要具體落實各項農經政策,而且還要承擔其他任務,工作量相當大,這些都制約了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工作的有效開展。二是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權力有限,開展工作協調難度大。比如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監管和風險防范,由農經部門牽頭,但農經部門擁有的權力與承擔的職能并不匹配,協調公安、國土、工商等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核、協同開展監管工作難度較大。
二、合理引導、扶持和規范
(一)完善配套服務。一是加強工商資本下鄉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以配套扶持的方式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可以在政府、企業、農戶、鄉村間采取PPP、投改租等合作模式解決配套資金問題,同時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建設。二是進一步探索融資擔保機制。繼續抓好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加強農村產權交易平臺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對接共享,積極落實風險補償機制,探索抵押物有效處置辦法,針對性地開設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保險險種。三是加強農業保險的作用。拓寬農業保險覆蓋范圍,增加險種,提高賠付額度。探索開展土地流轉履約保證保險業務,保險公司為土地承租業主的履約行為進行保險,消除農民流轉土地的顧慮。四是切實保障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所需建設用地指標。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前提下,允許縣級政府通過村土地利用規劃,調整優化村莊用地布局,將農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設用地優先用于工商企業下鄉。預留部分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于單獨選址的農業設施和休閑旅游設施等建設。對利用收儲農村閑置建設用地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的,給予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獎勵。
(二)著力涵養鄉村振興人才。人力資源與就業保障部門應與農業部門加大合作力度,著力培育懂管理、會管理、懂技術、會技術的農業專業人才,適時建立農業職業經理人及專業技術人才資源庫,有效吸納身懷農業管理技能、專業技能,有志投身鄉村振興的人才加入鄉村振興人才庫,同時建立鄉村振興人才評價機制,對人才庫中的人才進行分類分級評定,為工商資本下鄉和鄉村振興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儲備。
(三)充分發揮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和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作用。改變當前產權交易市場掛牌多、運營少的現狀,集中力量進行市場建設,在交易過程中鼓勵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和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合作。除依靠產權交易市場規范流轉行為、提供咨詢和鑒證等服務以外,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出面與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一方面著力解決工商資本流轉土地的連片問題,另一方面依靠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力量規范農戶的行為,保障下鄉工商資本的合法權益。
(四)規范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行為。應當在普及土地流轉法律法規上下足功夫。大力宣傳土地流轉法律法規,防止工商資本和農戶因政策理解不到位而侵犯權益或權益受損。這是最基礎也是最有用的工作,但很容易被忽視。宣傳不應僅停留在文件上,應探索一些真正能夠起到實效的宣傳辦法和宣傳工作考核辦法。應當著力規范經營主體與農戶的流轉合同。農業部門應當與工商部門聯合發布流轉合同示范文本,充分發揮工商部門的職能,在工商資本注冊農業公司和執法檢查時推行流轉合同示范文本,保證合同的規范性、合法性。
(五)提升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監管能力。應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工作進行明確、細化,要有操作性。要明確農業、國土、工商等部門在事前審查審核、事中事后監管中的各自職責,切實做到事有人管、責有人擔,避免推諉扯皮,從根本上解決權責不清的'問題。對租賃農地的工商企業組織,不接受審查審核,或者審查審核通不過又整改不力的,要有明確的懲處手段。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43132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