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親會章程樣本
想必不少朋友都是知道宗親會的,那么,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宗親會章程樣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宗親會章程樣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xxxx宗親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宗旨:愛國、愛黨、愛家;深入研究xxxx歷史文化,傳承善政公美德,尋找和保護xxxx文化古跡,弘揚xx宗族文化;廣結善緣,開展各種公益活動,促進xx宗族團結進步和繁榮發展;積極參與地方史志和全國各地xx文化研究活動,為弘揚、傳承中華民族優秀歷史文化貢獻力量。
第三條 性質:本會由xxxx善政公后裔自愿組建而成,是以宗親聯誼交流、促進家族文化和社會經濟發展為目的的非營利性的獨立民間組織。除本會開設的分支機構外,本會與各地xx宗親組織沒有隸屬關系。
第四條 會址:xx省xx市xx鎮xxxx大宗祠。
第五條 本會設立慈善基金,大力聯絡熱心于公益事業的本外族團體與個人,爭取各種形式的參與和支持,共同探索發展民間公益事業的途徑和方法。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滿十八周歲的善政公后裔及各地龐姓宗親人員;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愿,承認并執行本會章程;
(三)善政公后裔龐姓村莊村委會主要領導、較大龐姓村莊村長及知名鄉賢、族老,或對xxxx大宗的建設及本會發展一次性捐資500元以上(含500元)者。
第七條 會員入會程序
(一)由本人或團體提出申請;
(二)經執委會批準;
(三)由宗親會辦事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八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享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三)享有使用和獲取本族家譜、書刊資料及在本會書刊上發表論文的權利;
(四)享有獲得本會設立的慈善機構服務和會員自辦企業的緊急援助的各項資格。
(五)享有對本會工作進行批評、建議及監督的權利;
(六)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九條 會員應盡如下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服從理事會和執委會的領導;
(三)積極參與本會組織的各種公益活動;
(四)積極為本會募捐。
第十條 退會
(一)會員退會應書面提出申請,報本會備案,并交回會員證;
(二)會員如連續兩年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三)會員如有違法亂紀或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經執委會批準,予以除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決定本會在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的業務和工作職能;
(二)審議理事會、監事會工作報告及財務預決算方案;
(三)選舉或罷免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監事、秘書長、理事;
(四)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五)決定本會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兩年召開一次,會議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超過半數表決通過方能生效,選舉和罷免會長、監事長等重大議題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三分之二(含)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代表大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要,并由會長、監事長、秘書長簽名確認并向全體會員公告。
第十三條 理事會
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出的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理事組成,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行其職權職責,依照本會章程履行職責,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三)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本會工作目標、任務并監督實施;
(五)聘請高級顧問、顧問、榮譽會長、名譽會長;
(六)根據執委會提名,補選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并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追認;根據執委會或監事會提議,罷免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并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追認;
(七)根據監事長的提名,補選或罷免監事職務,并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追認;
(八)根據會長的提名,經參會理事三分之二(含)以上通過,可補選執行會長、秘書長職務,并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追認;經會長或監事會提議,經參會理事三分之二(含)以上通過,可罷免執行會長、秘書長職務,并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追認;
(九)決定設立各地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附屬機構等;
(十)決定本會內部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
理事會由會長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決議須經到會理事超過半數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本章程有特別規定的,依規定執行)。理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紀要,并由會長、監事長簽名確認并向全體理事公告。四分之一(含)以上理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含)榮譽會長和名譽會長可以提議召開理事會特別會議。
第十四條 理事會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也可以采取視頻、微信等方式召開。
第十五條 執行委員會
由會長、執行會長、秘書長組成本會的執行委員會(簡稱執委會),是本會的最高執行機構,領導本會會務工作。執行委員會可根據需要實行會長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或執行會長輪值制。
執行委員會的職權職責:
(一)執行理事會決議;
(二)向理事會負責并匯報工作;
(三)批準本會內設機構設置;
(四)根據會長提名,聘任本會會長助理和各分支機構、代表處、內設機構負責人;
(五)根據秘書長提名,聘任副秘書長人選;
(六)審議重大建設項目、重大財務開支、重大活動安排等事項;
(七)審議會長提請的各種事項。
執行委員會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由會長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條 監事會
監事會由監事長和若干名監事組成,是在本會會員代表大會領導下與理事會并列設置的監督機構,對本會業務活動及財會事務等進行監督。
監事會具體職權范圍如下:
(一)監察本會章程、各項決議(決定)的執行落實情況和各項業務工作的開展情況;
(二)審查財務收支情況,并根據本會工作和要求,督促本會各職能部門有序、協調開展相關工作;
(三)列席理事會會議,對理事會理事(含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的履職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本章程或者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并給本會造成重大損失的理事提出罷免的建議;
(四)當理事的行為損害本會的利益時,有權要求其予以糾正;
(五)經監事會三分之二(含)以上監事聯名提議,可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經監事會全體監事聯名提議,可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在會長不履行本章程規定召集和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會議時,監事長有權召集和主持上述會議;
(六)本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理事會和執行委員會應采取措施保障監事的知情權,及時向監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以便監事會對本會財務狀況和履職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和評價。
第十七條 分支機構
根據需要,經執委會研究決定,可在xx、廣西、海南等地設立辦事處或分會,并成立相應的辦事機構。辦事處和分會服從執委會的統一管理。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40666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