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近日,北京化工大學公布了北京化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下面是詳細內容。
北京化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北京化工大學2017年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選拔學科特長突出、具備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機構與原則
北京化工大學自主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自主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撥、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考生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及合格考生名單及時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計劃
北京化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控制在190人以內,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中。
三、報名條件
北京化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共分為四個專業類別(見表1)。報名參加自主招生選拔的學生應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表1 北京化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專業類別及其涵蓋招生專業和對應筆試科目
(一)化工材料類、機械信息類、理學類只限理工類和綜合改革類(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至少有一科為物理或化學)考生報名,且考生須具備以下四項條件之一:
1.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獎項者;
2. 高中階段在科技創新方面有突出表現并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獎項者,或擁有專利者(僅限發明專利);
3. 高中階段以第一或通訊作者在國家級科技類核心期刊公開發表過論文者;
4. 除上述三點外,對于所報類別的專業有著濃厚興趣,在相關專業領域取得過突出成績、展示出創新潛質,或在相關專業領域確有突出特長者。申請者須提供能充分體現本類別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實踐成果或作品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報名經管文法類只限文史類和綜合改革類(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報名,且考生須具備以下三項條件之一:
1. 高中階段在英語大賽獎項、作文大賽獎項、科技創新(社科類)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獎項者;
2. 高中階段以第一或通訊作者在國家級社科類核心期刊公開發表過論文者;
3. 除上述兩點外,對于所報經管文法類別的專業有著濃厚興趣,在相關專業領域取得過突出成績、展示出創新潛質,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文學、語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請者須提供能充分體現本類別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實踐成果或作品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名方式
1. 網上報名:2017年3月15日至27日期間,考生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按照網上填報說明,選擇北京化工大學,進行網上報名。凡有意報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過報名平臺報名自主招生的高校總數不得超過3個。當考生選擇的`筆試或面試時間與其他學校的考試時間有重合時,僅允許考生確認1所學校的考試。
請考生結合自己學科特長,在我校四個專業類別中慎重選擇一類及相應4至6個專業報考(見表1),申請后不得變更。報名時考生須上傳申請表及各類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我校設立網上審核專家組,對網上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網上審核。網上報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請材料不符合申請專業類的報名條件,將無法通過網上審核。
2. 網上審核:我校設立網審專家組,負責網上報名資料的審核。網上報名材料不完整,或者未能說明考生符合申請專業的報名條件及報名要求,將無法通過網審。在報名系統中,網審通過的考生志愿狀態標記為“材料審核通過(待初審)”,網審未通過的考生志愿狀態標記為“報名未成功(待補充材料)”。在3月30日之前,“審核未通過”或“報名未成功(待補充材料)”狀態的考生可重新組織報名材料并提交。
3. 書面材料郵寄:請通過網上審核的考生,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打印報名系統生成的申請表。考生須按申請表、獲獎證書復印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的順序裝訂后,經中學加蓋公章,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以發件日郵戳為準)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快遞至: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5號,北京化工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信封上請注明“自主招生報名”字樣(郵寄材料恕不退還)。
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均可以實名提供推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單位或團體須在推薦材料上加蓋單位公章、附上聯系人方式,專家須在推薦信中附上專家簡介、聯系方式,以便我校核查。凡是擬對報名考生進行推薦的,需要推薦人親筆簽名,并由推薦人郵寄,不得由考生郵寄,郵寄方式和地址同上(郵寄材料恕不退還)。
五、考核辦法
1. 我校成立由職能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具體負責實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是,針對不同專業類別,進行分類報名、分類考核、分類認定資格、分類確定錄取政策。
2.初審結果公布與參加考試確認。 由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對申請者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以下簡稱“初審”),初審結果將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中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錄查詢,我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初審合格的考生務必在5月20日之前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用戶名與初始報名時相同)進行參加考試確認。未按時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和退出選拔程序。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須按照考試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報到和參加復試考核。
3. 復試考核形式為筆試和面試。考生按照報考的專業類別參加相關科目(詳見表1)筆試,筆試時間為3小時。我校面試將對考生知識掌握和運用能力、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創新思維能力、學術發展潛力五個方面進行測評。考核過程全程錄像,為防止暗箱操作,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300分,且均沒有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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