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天津大學是國家985工程、211工程和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高校,那么,今天,CN人才公文網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天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天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結合我校“實事求是”的校訓和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全球視野、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卓越人才”的目標,積極推進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天津大學2017年繼續堅持“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選才理念,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一、報名條件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2017年高考報名條件,具有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的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青少年創新項目)等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一等獎(含)以上;
(二)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高中組全國決賽特等獎;
(三) 高中階段以第一發明人身份獲得國家授權發明專利;
(四) 在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方面有突出才能或極大潛力(要求自附詳細材料說明)。
二、報名及材料準備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平臺”,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以下報名材料:
(一) 天津大學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由報名系統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學成績、個人自述、志愿信息、獲獎記錄等,須所在中學校長簽字且加蓋學校公章);
(二) 高中階段成績單(含年級排名):須由中學教務部門出具并蓋章;
(三) 證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階段的獲獎證書、發明專利證書、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情況證明、綜合素質發展情況證明等材料,及其他可證明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相關材料。
注:
1. 我校不接收考生紙介質報名材料,所有報名材料均須上傳至報名系統,報名材料須保證信息完整、材料真實、頁面整潔、文字清晰,格式為jpeg(擴展名為.jpg或.jpeg);
2. 請考生參照附件《天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專業目錄》,根據自身情況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志愿”時,選填不超過6個意向專業并進行優先級排序,且服從專業調劑;
3. 請考生注意在“確認志愿”前詳細檢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經確認志愿,報名系統中所有信息不得再進行修改;
4. 報名材料中所有簽字信息均須本人親筆簽名;
5. 因考生沒有按時報名、沒有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信息填寫錯誤等個人原因導致報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三、選拔程序
(一) 初審
我校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考生提交的有效報名材料,按照滿足條件、優中選優的原則,兼顧生源質量和地區分布等因素進行審核篩選,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商討后,確定最終參加考核考生名單,初審結果將在報名系統中公布,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及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
對于通過初審且滿足以下報名條件的優秀考生,可免于參加筆試,僅參加綜合面試:
1.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全國決賽一等獎(含)以上的優秀考生;
2.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青少年創新項目)全國一等獎(含)以上的優秀考生;
3. 高中階段以第一發明人身份獲得兩項(含)以上國家授權發明專利的優秀考生;
4. 由考生所在中學推薦,且經我校專家組審核確定學科特長明確,創新潛質突出的優秀考生。
(二) 考核
通過初審,獲得參加考核資格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報名系統中確認參加考核事宜,并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按要求參加相應的測試。
筆試:學科能力測試(涵蓋語文、數學知識);總分:300分;時間:120分鐘。
面試:每個考場由3位(含)以上師德高尚、治學嚴謹、業務精湛的學科專家組成面試專家組,主要考察學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心理素質、思維能力、學科特長、創新意識、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詳細安排參見我校本科招生網具體通知。
對于憑發明專利獲得考核資格的考生,須加試我校組織的發明專利復核面試。
(三) 認定
我校自主招生綜合測試不分文理,統一考核及認定。對于參加筆試和面試考核的考生,在面試合格的基礎上,根據筆試成績確定擬入選考生名單;對于僅參加面試的考生,根據綜合素質評測確定擬入選考生名單。根據我校綜合評定原則,同時考慮參加考核的人數情況和招生規模情況,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最終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
(四) 優惠政策
經我校自主招生認定合格的考生,2017年高考成績須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區、市)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其自主招生考核結果在高考錄取時可分別享受如下優惠錄取政策:
1. 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我校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模擬投檔線下30分(含)以內(江蘇省考生在江蘇省我校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模擬投檔線下15分(含)以內;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40分(含)以上),即可錄取;
2. 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中,筆試成績位于前20名且面試合格的考生、或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全國決賽一等獎(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或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青少年創新項目)全國一等獎(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達到其所在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即可錄取;
3. 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中,僅參加面試的考生,經綜合素質評測成績優異,專家組一致認定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突出的優秀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可在考生所在省(區、市)我校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模擬投檔線下50分(含)以內(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1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30分(含)以上)或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達到其所在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即可錄取,考生獲得的具體優惠分值,以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的分值為準。
注: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32189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