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簡章
怎么制定研究生招生簡章?下面請參考公文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研究生招生簡章,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研究生招生簡章1
一、報考條件
(一)政治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3.學習、工作期間無黨紀、政紀處分;
4.無不宜從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二)年齡條件
報考“非定向就業”(錄取后檔案需要轉入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7周歲(xxx年7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定向就業”(錄取后檔案不轉入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齡不超過45周歲(xxxx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學歷條件
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xxxx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截至xxxx年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照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博士、碩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四)身體條件
考生既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細則的要求,還應達到以下標準:
1.男生身高原則上不低于170厘米,體重不輕于50公斤、不超過標準體重25%;女生身高原則上不低于160厘米,體重不輕于45公斤、不超過標準體重25%;左右眼裸視力不低于4.6(0.4);無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嗅覺不遲鈍,無雞胸、駝背、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平跖足(平腳板),無紋身、少白頭,無各種殘疾;兩耳無重聽,無口吃;本人和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
3.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慢性腎炎,無高血壓。
在復試時我校按照以上要求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將不予復試、錄取。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xxx年10月10日至31日。
(二)報名方式
碩士研究生考試報名分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1.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寫報名信息,并交納報考費。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復試資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到選擇的報考點確認報考信息并照相。 網報信息一經確認,不得再做修改。未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確認的,報名無效。
有關網上報名具體事宜請及時關注教育部網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三、考試
(一)初試
初試時間為xxx年12月24日至25日。
(二)資格審查
進入復試階段的考生,須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同等學力人員還需提供“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注意事項”中規定的證明材料。
報名時提供虛假信息及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
(三)復試
復試重點考查學生的專業基礎掌握程度,以及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復試內容包含專業筆試、專業面試、英語測試(含筆試、聽力)和體檢。復試時間和具體內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
四、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注意事項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截至xxxx年9月1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在取得復試資格后,需在復試時加試兩門大學本科專業必修主干課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部承認的大專學歷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
2.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或英語專業四級考試成績單;
3.近5年在報刊上公開發表3篇以上相關專業學術論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專業學術論文;
4.補修所報考專業本科課程證明材料(由補修學校教務部門蓋章)。
五、法律專業碩士報考注意事項
(一)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的人員,在高校學習的專業應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報名法律(法學)專業的人員,在高校學習的專業應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xxx〕2號)精神,我校原有的在職攻讀法律專業學位碩士招生考試,從xxxx年起納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在校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碩士研究生畢業時,學校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學位證書。
(三)報考我校非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的人員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本科畢業滿2年(截至xxxx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士學位證書);
2、報考人員應為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工作人員,以及人大系統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務的工作者。
(四)非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學制為3年,在校課程學習時間為3個學期,其余時間安排社會實踐、撰寫畢業論文。
(五)非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報考類別僅限“定向就業”;考生報考時須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錄取后,考生本人及工作單位需與公安大學簽訂定向培養三方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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