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廣告法極限用語違禁詞大全
新廣告法只是明確不能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但這其中的“等”并沒有做明確解釋,換句話說,這個說明具有很大的解釋范圍空間。
9月1日起新廣告法全面實施,按照新法規,廣告中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部分手機廠商有可能在這一輪新法規推行過程中倒下。
因此,這項法規也被另類的解讀為“將手機行業的撕逼扼殺在搖籃里”。
什么樣的`行為會被罰?
新廣告法只是明確不能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但這其中的“等”并沒有做明確的解釋,換句話說,這個說明具有很大的解釋范圍間。
我們查閱了一下相關的資料,1997年8月8日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極品”兩字在廣告語中是否屬于“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問題的答復》這份資料中,將極品依次歸類為絕對化用語范疇,于是在坊間就傳出了這樣一份絕對化用語表單:
“國家級、世界級、最高級、最佳、最大、唯一、首個、首選、最好、精確、頂級、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進、最新技術、最先進科學、國際級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絕對、獨家、首家、最先進、第一品牌、金牌、名牌、優秀、最先、頂級、獨家、全網銷量第一、全球首發、全網首發、世界領先、頂級工藝、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最時尚、極品、頂級、頂尖、終極、最受歡迎、王牌、銷量冠軍、第一(No.1、Top1)、極致、永久、王牌、掌門人、領袖品牌、獨一無二、獨家、絕無僅有、前無古人、史無前例、萬能”。
大致整理了一下,帶有“最、一、級/極、首/家/國”等前綴或者后綴的詞匯,都有可能被解釋為絕對化用語,進而撞在新《廣告法》的槍口上,注意是有可能,而不是一定。
(插播一條科普廣告)
極限用語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列表頁、商品的標題,副標題,主圖以及詳情頁,商品包裝等,觸犯新廣告法底線,單獨的罰款方面,20萬起步,最高100萬元(詳見新廣告法57條)。
(好了,廣告完畢,下面開始進入正題)
哪家廠商會被罰?
你可能不關注處罰力度是什么,怎么樣,但一定想知道誰有可能成為在新法規推行過程中首當其沖的手機廠商?
(請注意了,導演說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超級手機
新法規面前,樂視最有可能率先中槍,別人是在產品宣傳內容出了絕對化用語,樂視這連產品名字都可能會進入被禁之列,而且與別家不同的是,樂視出現這種問題的還不止一款產品,超級手機、超級電視、超級遙控器集體中槍。
對于被禁的可能,樂視沒有正面回應,但超級手機官微卻沒有放過對新法規的調侃,在轉發的一條新一輪開售的微博里,超級手機官微這樣說到,“現貨售罄的速度和樂迷們的熱情,只能用舊廣告法的違禁詞來形容”。
另外,坊間也還流傳出了一些疑似官方的海報,風格跟超級手機官方微博的口吻很一致。
解決方案:抱歉,樂視,這個實在想不出來怎么幫你,不敢引火燒身。
【2015新廣告法極限用語違禁詞大全】相關文章:
6.廣告法條例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31566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