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車輛保險新規定
2016年車輛保險有沒有新規定呢?下面是小編特地為大家整理收集的2016年車輛保險新規定,歡迎大家閱讀與參考。
2016年車輛保險新規定
2016年新規汽車保險政策,自2015年12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保險公司將實行新的車輛保險費率政策,如下:
1、出險1次的保費不打折;
2、出險2次的保費上浮25%;
3、出險3次的上浮50%;
4、出險4次的上浮75%;
5、出險5次的保費翻倍。
一年內無出過險的打85折,2年出過險打七折,三年沒出過險才能打六折。
即今年11月、12月到期的車主如果在11月30日前上保險還是能按舊費率,1、2月份之前到期的車險趕緊出。
車輛發生事故,如何保險?
1、現場:簡單事故雙方確認責任,填寫快速處理。你的權責,那么雙方去你的保險公司或保險承保渠道定損。如果事故嚴重需要報
交警來處理。需要救援,那就現場向保險公司報案,要求拖車,拖到你的維修地點或承保渠道。
2、雙方帶齊手續,保單、行駛證、駕駛證、被保險人身份證、在保險公司或者承保渠道,定損后修車。
3、無責方修理費按保險公司定損為標準,由被保險人現行墊付,收集修理發票,清單,相關證明,舊件。
4、如果你的保險是4s店承保的,那么4s店會根據情況選擇是否直賠。兩車都在你承保的4s店維修,那么手續齊全4s店可以做直賠,
你無須墊付。維修好了接車就是了。如果無責方不在這里修,那么還是需要你現行墊付收集手續。然后到保險公司報銷。
5、保險公司理賠周一至周五,早8:30至5:00。全年365天都可定損。
保險公司如何理賠?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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