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訂的法律依據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訂的法律依據是什么?那么,下面就隨CN人才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關于研究、制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的必要性
研究、制定一套具有統一性、公認性和科學性的企業內部控制規范,是2006年7月15日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成立大會暨第一次全體會議達成的廣泛共識,是國際國內多種因素共同作用、共同影響的結果。
國際資本市場大力強化內部控制。安然、世通等財務舞弊和會計造假案件的發生,嚴重沖擊了美國乃至國際資本市場的正常秩序。研究結果表明,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是導致企業經營失敗并最終鋌而走險、欺騙投資者和社會公眾的重要原因。為此,許多國家通過立法強化企業內部控制,內部控制日益成為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入門證”和“通行證”,我國境外上市企業紛紛花巨資聘請海外機構設計內部控制制度,以適應上市地的監管要求。
經濟健康發展迫切呼喚加強內部控制。內部控制作為公司治理的關鍵環節和經營管理的重要舉措,在企業發展壯大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但從現實情況看,許多企業管理松弛、內控弱化、風險頻發,資產流失、營私舞弊、損失浪費等問題還比較突出。為了引導企業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1999年修訂的《會計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提出原則要求,財政部隨即連續制定發布了《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等7項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審計署、國資委、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以及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等也從不同角度對加強內部控制提出明確要求。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環境的變化,單純依賴會計控制已難以應對企業面對的市場風險,會計控制必須向風險控制發展;同時,各部門之間的內控要求也有待于進一步協調,以便為進行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和外部評價提供統一標準。
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溫家寶總理在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強調,要“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內控機制”;2004年底和2005年6月,國務院領導同志連續兩次就強化企業內部控制問題作出重要批示,其中,2005年6月,在財政部、國資委和證監會聯合上報的《關于借鑒〈薩班斯法案〉 完善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報告》上作出批示,同意“由財政部牽頭,聯合證監會及國資委,積極研究制定一套完整公認的企業內部控制指引”;2006年7月15日,財政部、國資委、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發起成立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許多監管部門、大型企業、行業組織、中介機構、科研院所的領導和專家學者積極參與,為構建我國企業內部控制標準體系提供了組織和機制保障;與此同時,按照科學民主決策精神,公開選聘了86名咨詢專家,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內部控制科研課題,為構建我國內控標準體系提供技術支撐和理論支持。
綜合以上各方面情況,研究制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要求,是新形勢下監管部門落實科學發展觀、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的重要舉措。在各方面的探索積累和共同努力下,制定工作的條件也基本成熟。
二、關于企業內部控制規范的起草原則
企業內部控制規范的起草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專業性、社會性都很強的工作。在起草企業內部控制規范時,我們主要把握了以下三項基本原則:
(一)立足國情,實行創新
作為企業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基礎依據和基本參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必須與我國企業所處的具體環境相協調,必須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協調,必須與企業經營管理實踐相協調。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只有扎根于我國經濟、社會、法律、文化環境和企業鮮活實踐,才能具有強大的生命力,才能發揮應有的積極作用。同時,經濟全球化趨勢的不斷發展、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有效利用、“請進來”、“走出去”戰略的深入實施,又要求我們必須放眼世界、兼收并蓄,取其所長、為我所用。因此,只有認真梳理、總結、提煉我國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和做法經驗,科學研究、分析國外內部控制發展動態、框架模式和成熟實踐,并在此基礎上強化創新意識和超越意識,著力體現中國魅力,才能切合實際,既使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與國際發展潮流保持協調,又能增強我國在內部控制國際協調與趨同中的影響力和話語權。
本著這一原則,我們在起草過程中合理借鑒了以美國COSO報告為代表的國外內部控制框架,并根據我國國情進行了較大調整和改進。
對國外內部控制框架,尤其是COSO框架的借鑒,主要體現在基本規范中。基本規范在形式上借鑒了COSO 報告5要素框架,同時在內容上體現了風險管理8要素框架的實質。主要考慮是:內控基本框架,好比會計要素一樣,都存在國際趨同問題,借鑒國際上較為成熟的內控框架,能夠使我們一開始就站在一個較高的起點上,并為我國境外上市公司,特別是在美上市公司符合上市地內控監管要求提供有益參考。至于是5要素還是8要素,綜合考慮,5要素框架相對較成熟、較穩定,包括美國證監會等推薦、參照的框架仍是5要素框架,同時,從長遠發展趨勢看,也應適當體現8要素框架的先進理念。
在借鑒國外內控框架的同時,我們力求創新并取得點滴成果:一是內容創新?;疽幏吨械?要素框架并未照抄照搬國外的框架,而是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作了較大調整,并在內容上大大充實,在表達方式上符合我國法規特點、文化傳統和語言習慣,使國外提出的較為宏觀、抽象的內控理念轉變為了具有針對性、實用性的內控規定。二是體系創新。除基本規范之外,我們還起草了17項具體規范,并將繼續起草若干具體規范和應用指南;與此同時,還將研究、制定評價標準和配套實施辦法,形成全方位、立體性推進內控體系建設的局面。我國的企業內控體系,將是一個層次分明、內容完整、銜接有序、整體互動的有機統一體。三是機制創新。我國的內控體系建設任務,是各部門、各方面通力合作、合力推進的,這使得內控問題從立法規范、標準建設、宣傳培訓、組織實施到監督檢查等有一個良好的`溝通協作機制,避免了單純從某一局部、某一方面入手可能造成的局限和被動。
(二)突出重點,解決問題
經過多年的發展,內部控制涉及的領域已非常廣泛,覆蓋公司層面、業務層面的幾乎所有活動,遠遠突破原來的內部牽制、會計控制的范圍。但作為由政府部門制定的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如果一開始就面面俱到、事無巨細,可能事倍功半,難于操作。只有選擇現階段企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市場經濟難以解決的問題加以規定,才能做到重點突出,才能取得突破,并帶動其他方面逐步規范起來。因此,我們在倡導有條件的企業根據市場自由競爭的需要建立全面內部控制和全面風險管理的同時,根據多數企業的意見,借鑒國際有關做法,提出對有義務對外提供財務報告的企業,至少須確保財務報告的真實可靠,并著重就影響財務報告真實可靠的重要業務與事項進行了規范,引導企業建立健全以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為核心的內控機制。
我們的初步考慮是:第一,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歸根結底要通過財務報告來反映,抓住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這條主線,在一定程度上也抓住了企業經營管理與內部控制的重心和主體;第二,保證財務報告真實可靠,是企業的法定責任,是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的基礎環節,強化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機制建設,是提升企業市場形象與誠信度、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的基本要求;第三,從政府監管和資本市場監管的角度看,即使是當今世界最發達的國家,也將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作為企業管理層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和注冊會計師評價的主體,因為滿足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要求,能夠合理保證企業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的真實公允,能夠有效維護社會公眾利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三)降低成本,穩步推進
在我國,內部控制雖然不是一個新話題,但畢竟現代意義上的內部控制與先前的內部牽制有著本質區別,特別是我國企業在法制意識、制度基礎、風險理念、經營風格等方面與歐美企業還存在較大差異。把內部控制作為貫穿企業經營管理與風險控制全過程的系統工程來建設,在我國仍處于探索階段、起步階段,還需要一個加強引導、深化認識的過程,還需要一個逐步適應、分步實施、不斷完善的過程。因此,企業內部控制規范的制定和有關監管措施的出臺,必須考慮企業的接受程度和承受能力,必須考慮企業的實施成本。我國境外上市公司為達到上市地內控監管要求而付出的巨大成本,以及有關國家對相關內控監管要求的激烈論爭,為我們提供了諸多思考和啟示。在調研過程中,許多企業流露出對實施成本偏高、相關專業人才缺乏等問題的擔心,也對政出多門、要求不一、企業無所適從表示顧慮。我們理解,強化企業內部控制是趨勢、是方向、是進步,但難以一蹴而就。操之過急,可能事與愿違,陷于被動。在現階段,應當在宣傳普及內部控制先進理念和方法的基礎上,重點引導企業加強以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為主線的相關標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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