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大家了解新修訂《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是CN人才公文網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新修訂《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問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為什么要修改《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2015年10月,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作出了“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的決策部署。2015年12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以下簡稱《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全面兩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了維護法制統一,加快“全面兩孩”相關配套政策在我省落地,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順應群眾的期盼和要求,促進我省人口均衡發展,增進家庭和諧幸福,對《條例》進行修改是十分必要的。
2《條例修正案》具有哪些特點?
《條例修正案》具有如下特點:一是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從重管理向重服務轉變,如“二孩審批”制變更為“二孩生育服務登記”制,取消了一系列對群眾的限制性措施規定。對于2015年12月31日以前(即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的獨生子女父母、農村兩女戶等繼續享受獎勵扶助、加大對計劃生育傷殘、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等。二是遵循法制統一原則。主要針對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修改的相關內容和授權地方立法解決的問題進行修改。三是注重可操作性原則。《條例修正案》緊密結合我省計劃生育工作實際,重點圍繞生育政策、再生育條件及審批、生育過程服務管理、獎勵扶助、法律責任等進行修改,增強了相關規定的可操作性。
3我省什么時候開始實施全面兩孩政策?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湖南省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全面兩孩政策不是全面兩胎政策,它強調的是子女個數而非胎次。夫妻如果第一胎生育了雙胞胎或者多胞胎,則一般情況下就不能再生育子女了,只有符合《條例修正案》規定的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并經縣級衛生計生部門審批后,才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4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后,生育還需要審批嗎?
《條例修正案》規定實行生育服務登記制度,依法生育的夫妻進行生育服務登記后,由有關部門及時提供生育服務。符合《條例修正案》規定條件,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即生育三個或者三個以上子女的),仍需按規定審批。
5如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依法生育的夫妻,到夫妻一方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村(居)民委員會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夫妻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后,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規定及時提供生育服務。提倡孕前或者孕初三個月內辦理生育服務登記,盡早享受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生育第一、二個子女的夫妻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后,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免費發給生育服務證。依法再生育子女的夫妻經過批準取得《生育證》,即完成生育服務登記。
6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經設區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確定的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兩個子女中一個有殘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復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數量合計為兩個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一個子女,再婚后生育一個子女的。
前款所稱子女,是指存活的親生子女。收養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不計算子女數。親生子女是指與父母有血緣關系的子女。采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生育的子女,視為親生子女。
7夫妻生育子女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哪些公共衛生計生服務?
(1)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免費領取“湖南省孕產婦保健手冊”。
(2)為孕產婦免費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篩查及感染孕產婦與所生兒童綜合干預服務。
(3)為準備懷孕婦女免費增補葉酸。
(4)農村孕產婦在縣級和鄉級醫療機構住院分娩,基本醫療全免費。
(5)為孕產婦免費進行5次產前檢查、2次產后訪視、產后42天檢查。
(6)對準備懷孕的夫妻進行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
(7)為新生兒免費發放“兒童保健手冊”、進行新生兒訪視、兒童健康體檢。
(8)為在湖南省內所有出生的新生兒免費發放出生醫學證明。
(9)免費提供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避孕節育手術)。
(10)政府規定的其他公共衛生計生服務。
8如何辦理再生育審批手續?
符合法定條件,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應當在懷孕前向夫妻一方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并提交結婚證、戶口簿和雙方身份證、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生育、收養狀況證明,以及其他規定的證明文件(病殘兒醫學鑒定證明等)等材料。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審核意見,連同申請人的證明材料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查。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上報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生育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理由。
9對育齡夫妻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的要求有何變化?
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關于“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的規定,《條例修正案》刪除了原《條例》中提倡“放置宮內節育器”(即上環)、“結扎為主”的長效避孕措施的規定,但從保護已婚育齡婦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發,規定提倡已經生育兩個以上子女且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條件的育齡夫妻選擇長效避孕措施。長效避孕措施包括上環、結扎、皮埋等。衛生計生工作人員應當向育齡夫妻宣傳不同避孕措施的特點,指導其知情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
10還能收取終止妊娠保證金嗎?
原《條例》授權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對不符合法定條件懷孕且未及時終止妊娠的育齡夫妻,在責令其限期終止妊娠時,可一并收取終止妊娠保證金。因實際工作中收取終止妊娠保證金對違法生育的遏制作用有限,卻為少數地方“放水養魚”提供了依據,故《條例修正案》取消了收取終止妊娠保證金的授權。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自《條例修正案》正式施行之日起,有權責令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懷孕的人員限期終止妊娠,但不能再收取終止妊娠保證金。
11群眾取環、做結扎復通術等實施恢復生育手術是否還要經過衛生計生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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