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學生課外輔導免去校長職務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廳為了提高學校的教學質量,確保學生的安全考慮。如果發現或者有人舉報☞有學生到課外輔導班。直接開除教師工作職務,同時免去校長職務。公布于社會。
日前教育部出臺《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明確提出6條禁令。記者7月8日獲悉,為貫徹落實該《規定》,省教育廳下發通知指出,凡發生違反《規定》情形的,中小學校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中小學教師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情節嚴重者或被撤銷教師資格。
6條禁令包括:
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據悉,省教育廳將把治理有償補課納入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督導檢查的重要內容,開展專項督查。對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后講并收取補課費以及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實行“零容忍”,凡發現并查證屬實的教師,一律撤銷其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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