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近日,重慶大學2016年的招生章程已經出來了,下面是小編特地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重慶大學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歡迎大家閱讀與參考。
重慶大學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相關規定及工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本校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校名為重慶大學,英文名稱為Chongqing University。學校共有A、B、C、虎溪四個校區。A校區位于重慶市沙坪壩區沙正街174號,B校區位于重慶市沙坪壩區沙北街83號,C校區位于重慶市沙坪壩區渝碚路131號,虎溪校區位于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南路55號。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校為國有公辦、全日制綜合性大學,是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國家“2011計劃”協同創新中心入選高校;設有研究生院,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第四條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讀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重慶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本校本科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重慶大學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教學工作副校長、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及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教務處、學工部、紀委監察處、招生辦公室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組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條重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由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擔任主任,委員由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發揮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條為確保本科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設立招生監察領導小組,由學校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監察處處長任副組長,負責對學校本科招生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處理本科招生工作相關的信訪、投訴和申訴。
第九條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條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宣傳組,負責協助招生辦公室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工作。
第三章招生類別和計劃
第十一條 2016年本科招生類別包括:普通文理科、藝術類、體育教育、國家專項、國防生、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筑夢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少數民族預升本、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香港免試生、港澳臺聯招等。
第十二條重慶大學在國家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教育部的統籌安排下,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學性、穩定性,結合學校自身實際,以生源質量為先導,兼顧地區平衡等原則,確定來源計劃的編制辦法。重慶大學本科分省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
第十三條 2016年本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人數及錄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預留計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五條錄取原則
1.錄取時,平行志愿第一批投檔考生專業安排實行分數(投檔分)級差辦法,專業志愿間的分數級差依次為2、1、1、0(即專業順序1-2、2-3、3-4、4-5之間的級差分別為2分、1分、1分、0分)。其中:江蘇省、上海市的專業級差為1、1、1、0。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2.當有效分(扣除級差后的.分數)相同時,按以下原則優先安排專業:①專業志愿優先;②當專業志愿相同時,按相關科目排隊擇優錄取,其中理科考生依次比較理科綜合、數學、外語、語文,文科考生依次比較文科綜合、語文、外語、數學成績。
4.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其錄取原則做如下說明:
對于江蘇省考生,按照先投檔分(含加分)后等級原則錄取。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1A1B及以上,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合格。
對于上海市考生,我校科目要求為:3+物理/化學/生物。
對于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我校按照“分數清”原則錄取,即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分(含加分)從高到低進行專業安排和錄取,專業之間沒有級差。
5.因學校生源不足進檔的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檔)考生,依據本條上述規定,在缺額專業中進行專業安排。
第十六條重慶大學-辛辛那提大學聯合學院的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和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屬于中外聯合辦學類項目,只錄取填報該類專業志愿考生,若考生沒有填報任何中外聯合辦學類專業,將不會被調劑錄取到中外聯合辦學專業。該學院錄取的學生入校后不得轉入其它專業學習。
第十七條本校國防生、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筑夢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按照各類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八條國防生體檢標準執行軍檢標準。普通學生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報考英語專業限英語語種。軟件工程、會計學(ACCA方向)、重慶大學-辛辛那提大學聯合學院的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和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師教學,非英語語種慎報。
第二十條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學制五年,報考考生須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和專業潛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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