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16年11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公告
(十二屆第63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于2016年11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6年11月30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廢止《廣西壯族自治區民營科技企業促進條例》,對《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41件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改:
一、對《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工程管理條例》作出修改
刪去第二十九條中的“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
二、對《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作出修改
(一)刪去第十六條第一款中的“接待外國人到國家自然保護區從事有關活動的”。
將第二款中的“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從事上述活動的人員”修改為“進入自然保護區從事有關活動的人員”。
(二)刪去第十八條第一款。
三、對《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作出修改
刪去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四、對《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作出修改
(一)刪去第十三條。
(二)將第十五條改為第十四條,修改為:“自治區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匯集并公布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目錄。各市、縣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應當編制本地區執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目錄,通過政府網站或者財政、價格部門網站對社會公布。收費單位應當在收費點醒目的位置和網站進行收費公示,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計費單位、收費對象、投訴電話、減免政策等。”
(三)將第十六條改為第十五條,修改為:“對沒有公示的收費項目,或者沒有按公示的內容進行收費,以及沒有使用規定的票據收費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拒絕交費。”
(四)將第十八條改為第十七條,修改為:“各級價格、財政部門應當建立收費單位收支狀況年度報告制度,各收費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收費臺賬制度,每年向同級價格、財政部門報送單位收費及財務情況。”
(五)將第二十二條改為第二十一條,第三項修改為:“(三)不按規定要求實行收費公示的”。
刪去第四項。
(六)將第二十三條改為第二十二條,刪去第一款第二項中的“或者吊銷收費許可證”。
(七)刪去第二十五條。
(八)將本條例中的“物價主管部門”統一修改為“價格主管部門”。
五、對《廣西壯族自治區個體工商戶條例》作出修改
將第十三條第二項修改為:“(二)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者直接向負責其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
六、對《廣西壯族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作出修改
(一)將第十四條第二款修改為:“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上一級人民政府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將第十五條第二款修改為:“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發展計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年度計劃。”
(三)將第十九條修改為:“建立地理信息系統,或者建立與地理信息系統有關的其他系統的,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
(四)將第二十八條修改為:“出版或者展示未出版的地方性地圖,應當報送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自治區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核主要表現地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地圖。其中,主要表現地在設區的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不涉及國界線的地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核。經審核批準的地圖,送審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有審核權的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免費送交樣本。”
(五)將本條例中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修改為“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
七、對《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環境保護條例》作出修改
刪去第十三條。
八、對《廣西壯族自治區統計監督檢查條例》作出修改
(一)刪去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
(二)將第五條修改為:“統計人員應當具有執行統計任務所需的專業知識。”
(三)刪去第九條第二項、第五項。
(四)刪去第十九條第三項。
九、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作出修改
(一)將第十八條中的“應當到經營所在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登記,按照規定繳納規費并接受其管理”修改為“應當到經營所在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并接受其管理”。
(二)將第二十二條中的“經培訓考核合格的教練員”修改為“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教練員”。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30617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