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慶網約車管理細則
網約車是現代出行的一種方式,但由于行業年輕,還有很多問題需要探討和落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6重慶網約車管理細則,請閱讀,上公文站,發現學習。
2016重慶網約車管理細則
重慶9日發布《重慶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一看2016重慶網約車管理細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重慶發布網約車管理細則,允許外地人本地車。重慶9日發布《重慶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要求主城區網約車輛必須為“本地戶籍”,主城區以外的各區縣(自治縣)可以另行制定標準,而網約車駕駛員可為外地人。
該征求意見稿規定,網約車駕駛員應當依法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駕駛員需有3年以上駕齡,且男性年齡不超過60周歲,女性年齡不超過55周歲。此外,還要求無暴力犯罪記錄,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必須有本市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行駛證,為7座以下乘用車。車輛排量在1.6T(大于1550毫升)或2.0L(大于1950毫升)以上,車輛軸距不少于2650mm,新能源車輛、混合動力車輛發動機功率不低于90KW。車輛必須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主城區以外的各區縣(自治縣)可以另行制定本地標準。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附:
重慶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依據 為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經營服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原則要求 堅持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原則,有序發展網約車。
第四條 管理體制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出租汽車管理協作機制,防范化解各類矛盾,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市、區縣(自治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網約車管理工作。
市、區縣(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網約車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依據法定職責,對網約車實施相關監督管理。
第二章網絡車平臺公司
第五條 許可管理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依法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方可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活動。
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具備開展網約車經營的互聯網平臺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具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絡數據信息的條件,網絡服務平臺數據庫接入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監管平臺,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內地,有符合規定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三)使用電子支付的,應當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協議;
(四)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
(五)在本市有相應服務機構及服務能力,服務機構在本市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外商投資網約車經營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 申辦材料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
(二)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資信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托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屬于分支機構的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四)在本市辦理注冊登記的辦公場所、負責人員和管理人員等信息;
(五)具備互聯網平臺和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的證明材料,具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絡數據信息條件的證明材料,數據庫接入情況說明,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內地的情況說明,依法建立并落實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證明材料;
(六)使用電子支付的,應當提供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的支付結算服務協議;
(七)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前款規定的申請材料中,第五項、第六項有關線上服務能力的材料,應當由企業出具企業注冊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商同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人民銀行等部門審核認定的結果。
在本市多個行政區域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在主城區外單一行政區域內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第七條 許可時間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網約車經營申請中其他有關線下服務能力材料進行審核,并結合企業注冊地省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八條 證件發放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于網約車經營申請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明確經營范圍、經營區域、經營期限等,并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在本市多個行政區域從事網約車經營的,經營范圍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區域為本市,經營期限為四年。
在主城區外單一行政區域內從事網約車經營的,經營范圍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區域為所在行政區,經營期限為四年百科
第九條 不予許可規定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第十條 其他條件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在取得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并向市通信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后,方可開展相關業務。備案內容包括經營者真實身份信息、接入信息、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等。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還應當符合電信管理的相關規定。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自網絡正式聯通之日起30日內,到網約車平臺公司管理運營機構所在地的市公安機關指定的受理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第十一條 終止經營 網約車平臺公司暫?;蛘呓K止運營的,應當提前30日向服務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書面報告,說明有關情況,通告提供服務的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并向社會公告。終止經營的,應當將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交回原許可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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