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實行《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
CFDA近日發布《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并支持公眾投訴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該辦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實施。
辦法提倡實名投訴舉報。投訴舉報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聯系方式等個人信息或者不愿公開投訴舉報行為的,應當予以尊重。
辦法要求,投訴舉報承辦部門應當對投訴舉報線索及時調查核實,依法辦理,并在60日內反饋辦理結果;情況復雜的,經批準可適當延長辦理期限,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30日。
辦法還對投訴舉報的受理、不予受理告知、轉辦、辦理、結果告知等時限作了規定。此外,辦法還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暢通“12331”電話、網絡、信件、走訪等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健全一體化投訴舉報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全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信息互聯互通。
以下內容來源國家食藥總局官網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1號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已經2015年12月2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長 畢井泉
2016年1月12日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推動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加大對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反映生產者、經營者等主體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環節中有關食品安全方面,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中有關產品質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違法行為。
第三條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屬地管理、依法行政、社會共治的原則。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加強宣傳,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并支持公眾投訴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
第四條 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監督實施;
(二)調查處理全國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并發布相關信息;
(三)通報全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情況;
(四)協調指導同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機構的具體工作。
第五條 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根據本辦法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監督實施;
(二)調查處理本行政區域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并發布相關信息;
(三)通報并向上級報告本行政區域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情況;
(四)協調指導同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機構的具體工作。
第六條 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機構負責全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的具體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直接收到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進行受理、轉辦、移送、跟蹤、督促、審核等;
(二)收集、匯總全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信息,定期發布全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分析報告;
(三)制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程序、標準和規范,對地方各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四)承擔全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的宣傳、培訓工作。
第七條 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的具體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直接收到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進行受理、轉辦、移送、跟蹤、督促、審核等;
(二)對上級轉辦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進行轉辦、移送、跟蹤、督促、審核、上報等;
(三)對下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四)收集、匯總、分析本行政區域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信息,按要求定期向上一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機構報告;
(五)承擔本行政區域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宣傳、培訓工作。
第八條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暢通“12331”電話、網絡、信件、走訪等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健全一體化投訴舉報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全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信息互聯互通。
第九條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受理的`投訴舉報進行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反饋投訴舉報人,及時解決和回應公眾訴求。
第二章 受 理
第十條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機構負責統一受理食品藥品投訴舉報。
對直接收到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之日起5日內轉交同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機構;無同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機構的,應當自收到之日起5日內轉交負責投訴舉報管理工作的部門。
第十一條 投訴舉報人應當提供客觀真實的投訴舉報材料及證據,說明事情的基本經過,提供被投訴舉報對象的名稱、地址、涉嫌違法的具體行為等詳細信息。
提倡實名投訴舉報。投訴舉報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聯系方式等個人信息或者不愿公開投訴舉報行為的,應當予以尊重。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30463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