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民生工程鄉鎮綜合文化站正常免費開放工作
(一)服務設施
1、綜合文化站作為公共文化服務機構,其站舍主要用于公益性文化服務,不得以任何形式改變其場地和設施用途,向群眾免費開放面積占站舍建筑面積的比例不低于80%。
2、綜合文化站多功能廳、閱覽室、電子閱覽室、文化娛樂室等公共空間設施場地應免費開放。站內施設備完整無缺,始終保持站內外環境整潔,窗明幾凈。
3、綜合文化站應有規范醒目的站名牌,門廳內有功能室分布圖,開放時間、免費項目、使用方法、便民措施等各類信息應當在站內醒目位置公告,文字和標示符合規范。
4、綜合文化站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設施完好,消防通道暢通,標示明顯,保證各類設施運行安全。
5、綜合文化站要在醒目的位置設立意見箱,公開監督電話,每年定期開展群眾滿意率測評活動。
6、公共電子閱覽室要遵循公益性原則,免費對群眾開放,不得承包經營,開放時間與綜合文化站一致。要關注讀者的上網情況,未成年人上網須征得監護人同意。
(二)服務內容
1、綜合文化站每年開放時間累計不少于300天,每周開放時間不少于40小時,節假日期間基本文化服務項目應當正常開放。
2、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文化活動
(1)我站自行扶持文藝團隊1支,文化站負責人員篩選、團隊構成和業務指導工作。文藝團隊人員要求必須是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服務意識強的當地文藝人才。
(2)我鎮綜合文化站組織1支文化宣傳小分隊。結合每月宣傳主題,全年利用文化宣傳小分隊開展文藝演出活動20場。 一是我站與文化宣傳小分隊簽訂演出合同;
二是保證演出時間每場不少于60分鐘;
三是確保節目質量。提倡原創作品,文化站要組織文化宣傳小分隊創作關于普及傳承文化知識、加強道德建設內容的文藝作品,作品主要是戲曲“泗州戲”;四是文化宣傳小分隊人員一般保持8人:
五是制定活動計劃、實施方案,做好演出活動文字和聲像記錄的整理等;
六是文化宣傳小分隊的演出節目單、參演人員名單、演出合同等要上報中心備案。
3、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公共電子閱覽室)年服務不少于3000人次。
4、開展陣地宣傳活動。我鎮綜合文化站要充分利用宣傳欄、櫥窗、文化墻等形式積極開展各類宣傳活動。每月圍繞當月主題編寫宣傳內容一期。全年不少于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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