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有什么亮點
新《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有什么亮點?那么,下面就隨CN人才公文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內容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新辦法的實施意味著四位一體的統一的有機產品認證制度正式建立,包括《有機產品》國家標準、《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和《有機產品認證目錄》,以及《辦法》規定的統一認證標志。認證制度正式統一,而日常消費也變得更透明。“就看產品上有沒有‘三要素’:有機產品國家標志、認證機構名稱、有機碼,有這3個,就是真正認證的產品。”《辦法》針對市場消費情況,作出不少具體而細化的規定,其中最明顯的一個變化是有機轉換產品將從市場上消失。
有機轉換產品將消失
真正的有機產品,一般要經過2-3年的轉換期,在此期間的產品不能叫有機產品,只能叫“有機轉換產品”,因此消費者在市場上會看到有機轉換標志的產品。而4月1日即將實施的《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則將取消有機轉換認證標志,但有機轉換認證仍然存在,有機產品獲得認證前仍然要經過2-3年的轉換期,轉換期產品只能作為常規產品銷售,這與歐盟、北美等國際上現行的情況是一致的。
這項規定意味著今后中國市場上只會出現有機產品,有機轉換產品將不再出現,這將有利于消費者對有機產品概念進行統一識別,避免了混淆和誤導消費者的可能性。
認證要靠硬指標
有機產品的生產不僅對于環境有著嚴格要求,認證過關更是要靠硬指標。有機產品認證的第一關,就是生產企業必須委托具備國家檢測資質的實驗室對土壤、灌溉水、畜禽飲用水、漁業養殖用水、加工用水等生產環境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才能申請認證。
此外,申請認證的產品必須經過檢測,有機生產或加工過程中允許使用的物質殘留量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物質不能檢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有機產品的認證并非一勞永逸,生產企業每一季的全部產品,都需檢測合格后才能獲得認證。
認證的鑒別:17位有機碼可溯源
新《辦法》建立了有機碼制度,實現了有機產品一品一碼。消費者可通過查詢中國有機產品防偽追溯標簽,判斷真偽。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識別中國有機產品防偽追溯標簽。目前中國有機產品的最小銷售包裝上,必須加施中國有機產品防偽追溯標簽,其包含了中國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及其唯一的有機碼、認證機構名稱等。消費者可根據有機防偽追溯標簽上的17位有機碼(該編碼17位數字中,認證機構代碼3位、認證標志發放年份代碼2位、認證標志發放隨機碼12位,并且要求在17位數字前加“有機碼”三個字),登錄國家認監委官方網站中的中國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進行查詢,查詢每一張有機認證證書的相關信息,證書信息中標示了認證機構、證書編號、獲證企業、認證證書類型、認證產品名稱、生產基地名稱和地址、認證年產量等。
新《辦法》還增加了違法的處罰條款,規定偽造、變造、冒用、非法買賣、轉讓、涂改認證證書的,地方認證監管部門可責令改正,處3萬元罰款。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及標簽上標注含有“有機”、“ORGANIC”等字樣且可能誤導公眾認為該產品為有機產品的文字表述和圖案的,地方認證監管部門可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下罰款。
相關鏈接
一、我國有機產業發展基本情況
(一)基本概念
根據《有機產品》國家標準,有機農業(OrganicAgriculture)是指遵照特定的農業生產原則,在生產中不采用基因工程獲得的生物及其產物,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劑、飼料添加劑等物質,遵循自然規律和生態學原理,協調種植業和養殖業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續的農業技術以維持持續穩定的農業生產體系的一種農業生產方式。“有機產品”則是指生產、加工、銷售過程符合中國有機產品國家標準,獲得有機產品認證證書,并加施中國有機產品認證標志的供人類消費、動物食用的產品,有機產品包括有機食品,但又有紡織品、飼料等。由于有機產品涉及到動植物生產,食品加工,流通銷售,認證認可,進出口貿易,環境保護等各個環節和方面,其生產加工和消費已成為我國極有發展潛力的又一新興產業,而有機產品認證在其中發揮“傳遞信任、服務發展”核心作用。
(二)我國有機產業發展現狀
我國有機產業發展于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原國家環保總局于1994年牽頭建立了我國有機產品認證制度,根據國務院關于統一管理我國認證認可活動的決定,環保部于2004年正式向國家認監委移交了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職責。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先后于2004年、2005年制定發布了《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有機產品》國家標準和《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等規章、標準,建立了我國統一的、與國際接軌的有機產品認證認可制度。自2011年至2014年我委先后對標準、辦法和規則進行修訂,建立了統一的有機產品認證目錄。
近年來,隨著消費者對健康和環境保護的要求不斷提高,有機產品的需求明顯上升,有機產品生產消費迅速增長。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國共有23家認證機構開展有機產品認證活動,頒發有機產品認證證書11499張,獲得認證的有機植物生產面積達到194.5萬公頃,家畜和水產品總產量135.2萬噸,加工產品228.4萬噸。有機產品總產值1164億元,總貿易額約800億元,國內銷售額估計約為800億元人民幣,有機標簽備案10.56億枚。按國外有機產品標準認證的企業有1198家,出口貿易額約為5.86億美元。
二、有機產品認證管理的職責分工情況
根據國務院三定方案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及《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2013〕第155號)的規定,國家認監委負責有機產品認證活動的統一管理,綜合協調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照職責分工,履行對本轄區內有機產品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查處職責。認證機構開展有機產品認證活動需經國家認監委批準。注冊管理部是認監委有機產品認證活動管理的主管業務部門,職責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建立完善認證制度,二是加強認證活動監管,對認證活動重點加強事中和事后的監督管理,提高認證有效性,建立了“五位一體”的監管體系;三是推動采信互認,通過制定完善的認證制度和嚴格的認證監管,使獲得認證的產品獲得消費者的采信。
三、國家認監委在推動有機產業發展中采取的重要舉措
為進一步規范有機產品認證活動,切實促進我國有機業的健康發展,國家認監委會同相關部門,采取了一系列舉措。主要措施如下:
(一)進一步完善有機產品認證制度。2011年至2014年先后修訂了《有機產品》國家標準、《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和實施規則,形成全新的號稱“史上最嚴”的有機產品認證、監管體系。主要體現在:一是生產、加工和標識、銷售要求更加嚴格,如銷售產品需使用銷售證并建立“一品一碼”追溯體系,有機轉換期產品不得使用認證標志等;二是認證程序更加嚴格規范,如規定對產品所有生產季(茬)均需現場檢查和對所有認證產品都要進行產品檢測等。三是建立了不良企業退出機制,對因不誠信和違規使用有機生產禁用物質等問題而被撤銷認證證書的企業,任何認證機構在1-5年內不得再次受理認證申請。四是按照風險評估的原則,將不適宜開展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排除在《有機產品認證目錄》之外,并對《有機產品認證目錄》進行動態調整。
(二)建設有機產品和有機標志追溯體系。2012年國家認監委開發了“國家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備案管理系統”,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確保認證機構發放的每枚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從市場溯源到所對應的每張有機產品認證證書、獲證產品和生產企業。公眾可登錄“中國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進行查詢驗證。
(三)開展有機產品專項整治,整肅有機產品認證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凈化市場。全國開展有機產品獲證企業和主要銷售場所“拉網式”監督檢查工作,從消費者視角加強專項監督檢查力度,凈化市場。加強對違規認證機構進行的處理,2012年有機產品認證機構從36家減到23家;進一步提高有機檢查員專業、技能要求,有機檢查員從原來的883人減少到現在618人。
(四)開展國家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區創建活動。為積極響應國民經濟發展十二五計劃提出的“綠色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發揮認證認可優勢,國家認監委自2011年起組織開展了“國家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創建”活動,目前全國已有22個省的54個縣、市被陸續授予“國家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創建區(縣/市)”稱號。示范區利用發展有機產業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了生態與經濟發展的良性循環,為生態文明建設探索出了新模式;通過發展,找到一條建設生態文明和發展經濟相得益彰的脫貧致富路子;為我國精準扶貧提供了可復制的發展模式,有機產品的優質優價使得農民增收。
(五)通過推動國家重大課題立項推動有機產品生產和認證過程關鍵技術研究,探索有機產品認證對于生態文明作用。“十二五”期間,在國家認監委的大力推動下,成功申報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區域優勢特色有機產品認證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項目圍繞國家“十二五”規劃,立足我國有機生產過程關鍵難點技術,創新新建立有機產品全產業鏈相關定量評價技術,創建以有機認證為核心的生態文明評價技術,為有機產業的健康創新發展提供有力的基礎保障。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29303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