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設和完善有學校特色的現代大學制度,促進依法治校、規范管理、科學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xx外國語大學,簡稱“上外”;英譯為Sxxxxx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簡稱“SISU”。
學校是由國家舉辦、國務院確定的主要為全國培養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為非營利性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
第三條 學校的行政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由教育部與xx市人民政府共建。
教育部依法保障學校教育事業發展所需經費,并對學校發展給予政策支持;學校依法接受教育部的領導和業務指導。
xx市人民政府對學校發展給予人力、物力、財力和政策上的支持;學校積極為xx的建設與發展貢獻力量。
第四條 學校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循高等教育發展規律,踐行“服務國家戰略需求,促進多元文明溝通,提升中華文化影響力”的使命。
學校積極弘揚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大力引介世界先進文化,努力培育海納百川、胸懷天下的大學文化。
第五條 學校以引領和推動中國外語教育改革與發展為己任,突出質量,彰顯特色,堅持多科性、復合型、國際化的辦學方向,致力于發展成為高端國際型人才培養的基地,成為以外語為特色的多學科領域知識創新的平臺,成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思想庫,成為中外文化溝通的橋梁。
第六條 學校的根本任務是立德樹人,育人目標是培養卓越人才,即具有全球視野、人文情懷、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外語特長,并能夠暢達進行跨文化溝通和交流的高端國際型人才。
第七條 學校堅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理念,以學生和教職員工為本,以教學和科研為中心,尊重學術自由,鼓勵學術創新。
第八條 學校立足于外國語言文學傳統優勢,堅持多學科交叉協調發展,堅持開放辦學,積極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打造國際化辦學品牌。
第九條 學校實行中國共產黨xx外國語大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學校實行黨委領導、校長負責、教授治學、民主管理的內部治理模式。
第十條 學校住所地為xx市大連西路550號。
學校現有兩個校區,虹口校區位于xx市大連西路550號,松江校區位于xx市文翔路1550號。
學校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按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自主調整辦學場所。
學校的互聯網官方網址為:http://xxxxxxxx.cn;學校互聯網外文門戶網址為:http://xxxxxx.edu.cn。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一節 學校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校黨委是學校的領導核心,統一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規定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保證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根據《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校黨委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師生員工推進學校科學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審議確定學校基本管理制度,討論決定學校改革發展穩定以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三)依法依規討論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
(四)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學校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發揮學校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五)按照建設學習型黨組織的要求,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組織黨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
(六)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七)領導學校的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八)做好統一戰線工作。對學校內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他們依照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支持無黨派人士等統一戰線成員參加統一戰線相關活動,發揮積極作用。
校黨委由學校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
校黨委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全體委員會議(以下簡稱“校黨委會”)。校黨委會閉會期間,由校黨委的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校黨委常委會”)行使其職權,履行其職責。
校黨委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集體領導,民主決策。校黨委常委會原則上每半月舉行一次,如遇重大或緊急事項可隨時召開。出席人員達到或超過全體常委人數的三分之二,會議方可召開;會議決議經全體常委人數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方為有效。根據會議需要,可召集相關人員列席,列席人員由黨委書記審定。
第十二條
中國共產黨xx外國語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學校的黨內監督機構,在上級紀委和校黨委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學校的反腐倡廉工作,保障和促進學校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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