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共停車場管理辦法》最新亮點
重慶市市政委今天發布消息成,《重慶市停車場管理辦法》經重慶市政府第1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
《辦法》明確了停車場管理應當遵循規劃引領、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眾的原則,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為主體、公共停車場為輔助、路內停車位為補充的停車設施供給格局。《辦法》就停車場規劃、建設和管理過程中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和法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并大力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在停車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辦法》的出臺將使全市的停車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將有效促進解決城市停車難問題,規范停車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推進我市停車管理的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發展。
亂占車位 罰款!
擅自設障礙物最高罰5000元
意見稿規定,擅自在道路上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迅速恢復交通;擅自在居住區公共區域內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擅自在道路、居住區以外的其他公共場所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并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解停車難 多建!
老小區周邊可設時段性停車場
征求意見稿規定,住宅小區、商業集中區周邊道路具備節假日、夜間等時段性停車條件的,可以決定設置動態臨時占道停車點。停車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區,其周邊道路具備夜間等時段性停車條件的,經批準后可設置時段性道路停車場。
我市鼓勵社會資金投資建設專業停車場;鼓勵綜合利用地下空間等資源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單位利用自用停車場所開展錯時停車服務。鼓勵專業停車場與配建停車場的建設單位為電動汽車等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和推廣創造條件。
建停車網 導流!
哪里還有車位網上可查詢
征求意見稿提出,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統籌全市停車信息系統建設,推廣臨時占道停車電子計時收費,加強停車信息管理。區縣(自治縣)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設本行政區域內停車信息系統,統一接入全市停車信息系統,有計劃地實施占道停車電子計時收費。
全市實行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管理。市、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統一的標準組織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建設,并通過網站、停車誘導指示牌等方式,向社會公眾提供停車場(庫)位置、停車泊位剩余數量等信息服務。
附:
重慶市公共停車場管理辦法
(送審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為加強本市公共停車場管理,調節停車供需關系,改善交通狀況,引導綠色出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注釋:制定本辦法的法律法規支撐。
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及管理的指導意見》(建城〔2010〕74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鼓勵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的指導意見》(渝府辦〔2014〕45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城市道路占道停車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辦發〔2014〕119號)、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市政管理委員會《關于臨時占道停車費稅后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通知》(渝財綜[2012]18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公共停車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府辦發〔2014〕55號)、重慶市物價局《關于公共停車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4〕175號)。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及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公共停車場,是指為社會車輛提供停放服務的場所,包括專業停車場、配建停車場、臨時停車場以及臨時占道停車點。
注釋:結合《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三、四款中對城市公共停車場和臨時占道停車點的定義,明確本《辦法》公共停車場的定義;并針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鼓勵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的指導意見》(渝府辦〔2014〕45號)中對公共停車場定義的差異,本《辦法》將公共停車場分為了專業停車場、配建停車場、臨時占道停車點以及臨時停車場四個類型,其中專業停車場就是涵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鼓勵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的指導意見》(渝府辦〔2014〕45號)中的公共停車場。
參考:《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場所,包括獨立建設的停車場、配建停車場、臨時停車場。
第三條 (原則)公共停車場堅持統籌規劃建設,實行差別化管理,形成以配建停車場為主、專業停車場為輔、臨時停車場以及臨時占道停車點為補充的城市公共停車格局。
注釋:制定本辦法的目的意義。
參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及管理的指導意見》(建城〔2014〕74號)“建立完善科學的停車需求管理體系,充分運用行政、經濟與市場等手段,嚴格控制占道停車位的數量,逐步形成配建停車為主、路外停車為輔、占道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格局”
第四條 (職責分工)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是公共停車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停車場管理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公共停車場管理辦公室承擔。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28527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