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協會章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青年志愿者協會是由志愿從事社會公益,社會服務事業的青年學生組成的學校性公益團體。
第二條:本協會接受共青團的直接領導,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統一使用中國青年志愿者協會的會徽、會旗、會歌和會員章。
第三條:本協會宗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服務學校、服務社會。通過組織和指導全校青年自愿者的社會公德公益服務活動,推動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在學校中倡導團結友愛、積極進取、服務社群的新風,為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而努力,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多層次社保障和服務體系的完善而努力,為學校建設和社會進步作出貢獻。
第四條:本協會的行為準則:奉獻、有愛、互助、進步、團結、自愿。
第五條:本協會的志愿服務精神:奉行,以奉獻揚青春,與社會同進步。
第六條:本協會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無限工作,遵守校紀校規,立足校園,服務社會。
第二章 任務
第一條:培養大學生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健康成長,進一步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
第二條:多渠道加強學校大學生青年于社會的接觸,進一步,開展青年社會實踐活動,拓展大學生青年的知識面。
第三條: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為學校公益、社會服務、扶貧濟困、幫助孤殘、支教掃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廣、醫療保健、環境保護、公共事務、城鄉發展,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等公益事業提供志愿服務,為具體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土工服務。
第四條:定期召開理事會或員級分會長會議,學習相關文件精神,交流經驗研究部署工作。
第五條:制定各個時期青年志愿者活動推進計劃,領導和協調協會各部門工作,組織并舉行協會大型活動。
第六條:青年志愿者承擔校風,組織青年志愿者承擔校風建設和校園美化等方面活,為圖書館、食堂等大型公共場所提供定期,不定期的義務活動。
第七條:指導協調監督各院系志愿者組織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開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會直接組織管理的專項青年志愿者服務隊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訓工作,培訓各小組的管理者,更好的開展自愿服務。
第八條:定期向學校各部門通報青年志愿者活動情況,爭取媒體支持做好志愿者行動的宣傳工作。
第九條:開展與其他青年志愿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活動。
第十條:弘揚正氣,倡導友愛奉獻,促進校園良好風氣的形成,為我校建設和社會進步做出貢獻。
第十一條: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學校發展的需要,推進青年志愿者服務社會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二條:積極參與本協會開展的“八旗”活動,并積極為協會發展的相關活動進行宣傳。
第十三條:培養(青年)的公民意識、公共道德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廣大青年)健康成長。
第十四條:志愿者活動成為(廣大青年)接觸社會的窗口,培養(廣大青年)適應社會與社會交往的能力。
第十五條:組織、策劃各個時期全校青年志愿服務活動,協調、指導各(院)系青年志愿者者開展具有專業特色成為所能及的志愿者服務活動,推進志愿活動持續、有效、深入開展,提高志愿者服務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六條:維護和代表青年志愿者及志愿者的合法權益,致力于推進志愿者行動的規范化建設,為志愿者行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第十七條:開展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理論研究,總結推廣經驗。
第十八條:定期發行青年志愿者協會會刊、簡報等宣傳性刊物。
第十九條:組織開展全校優秀青年志愿者的先進評比與表彰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一條:
(一) 志愿者是指不為物質報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責任,自愿為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
(二) 凡承認本協會章程的有志于為人民服務的我校青年,提出入會申請,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即可成為本協會會員
第二條:
(一) 年齡在18—35歲之間的我校在冊學生及教工均有機會加入本協會,成為本校青年只有愿者。
(二) 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 具備與所參加志愿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本人書面申請,上報協會批準。
第三條:
(一)有向協會推薦會員的權利和義務,有要求本協會維護合法權益的的權利。
(二)要求本協會幫助解決在志愿者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在各種先進活動中享受同等權利。
(三)有退會的自由,也享有對本協會活動作出顯著成績的會員給與表彰的權利
(四)有選舉權,被選舉權
(五)對協會的工作進行監督,優秀志愿者服務工作向團組織、志愿者組織提出意見或建議。
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享有優先參加學習、培訓的權利。
第五條:
(一)遵紀守法、履行志愿服務的承諾、遵守本協會的`章程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參加本協會活動,及時完成本協會委托的任務。
(三)宣傳本協會宗旨、維護本協會聲譽,以實際的行動擴大志愿者精神和長江職業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對社會的影響。
(四)關心協會的工作,積極參與協會開展的各項社會公益活動。
(五)發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主動關心社會,關心他人
(六)主動向協會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可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等形式,向會長團等部門負責人提出)
(七)向協會反映境況,提供有關資料。
(八)本協會實行入會和退會自愿原則。會長團可決定接納有關人士為協會會員,會員退會時,可以書面形式向會長團提出申請,經過會長團批準通過方可退會,并交回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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