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1總則
l,0,1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和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用電防止觸電和電氣火災事故發生,促進建設事業發展,制定。
1.0.2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中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的設計、安裝、使用、維修和拆除。
1.0.3 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專用的電譚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采用三級配電系統;
2 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3 采用二級漏電保護系統。
1.0.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除應執行本規范的規定外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2、術語、代號
2.1術語
2.1.1 低壓 low voltage
交流額枉定電壓在lkV及以下的電壓。
2.1.2高壓high voltage
交流額定電壓在lkV以上的電壓。
2.1.3外電線路 external circuit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配電線路以外的電力線路。
2.1.4有靜電的施工現場 consturction site with electrostatic field
存在因摩擦、擠壓、感應和接地不良等而產生對人體和環境有害靜電的施工現場。
2.1.5強電磁波源 source of powerful electronagnetic wave
輻射波能夠在施工現場機械設備上感應產生有害對地電壓的電磁輻射體。
2.1。6 接地 ground connection
設備的一部分為形成導電通路與大地的連接。
2.1.7工作接地 working ground connection
為了電路或設備達到運行要求的接地,如變壓器低壓中性點和發電機中性點的接地。
2.1.8 重復接地 iterative ground connection
設備接地線上一處或多處通過接地裝置與大地再次連接的接地。
2.1.9接地體 earth lead
埋入地中并直接與大地接觸的金屬導體。
2.1.10人工接地體manual grounding
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體。
2.1.11 自然接地體natrral grounding
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體用的各種構件,如鋼筋混凝土基礎的鋼筋結構、金屬井管、金屬管道(非燃氣)等。
2.1.12接地線ground line
連接設備金屬結構和接地體的金屬導體
2.1.13 接地裝置 gmund device
接地體和接地線的總和。
2.1.14接地電阻ground resiisance
接地裝置的對地電阻。它是接地線電阻、接地體電阻體與土壤之間的接觸電阻和土壤中的散流電阻之和。
接地電阻可以通過計算或測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地裝置對地電壓與通過接地裝置流入地中電流之比。
2.1.15工頻接地電阻power frecquency gromdl resistance
按通過接地裝置流人地中工頻電流求得的接地電阻。
2.1.16沖擊接地電阻 shock ground resistance
按通過接地裝置流入地中沖擊電流(模擬雷電流地電阻。
2.1.17 電氣連接eletric connect
導體與導體之間直接提供電氣通路的連接零)。
2.1.18帶電部分live-part
正常使用時要被通電的導體或可導電部分,它包括中性導體(中性線),不包括保護導體(保護零線或保護線),按慣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合一的導線(導體)。
2.1.19外露可導電部分exposed conductive part
電氣設備的能觸及的可導電部分。它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但在故障情況下可能帶電。
2.1.20 觸電(電擊) electric shock
電流流經人體或動物體,使其產生病理生理效應。
2.1.21直接接觸 direct contact
人體、牲畜與帶電部分的接觸。
2.1.22間接接觸indirect contact
人體、牲畜與故障情況下變為帶電體的外露可導電部分的接觸。
2.1.23配電箱distribution box
一種專門用作分配電力的配電裝置,包括總配電箱和分配電,如無特指,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合稱配電箱。
2.1,24 開關箱 switch box
末級配電裝置的通稱,亦可兼作用電設備的控制裝置。
2.1.25隔離變壓器 isolating transformer
指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在電氣上彼此隔離的變壓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時觸及帶電體(或因絕緣損壞而可能帶電的金屬部件)和大地所帶來的危險。
2.1。26安全隔離變壓器 safety isolating transformer
為安全特低電壓電路提供電源的隔離變壓器。
它的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在電氣上至少由相當于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絕緣隔離開來。
它是專門為配電電路、工具或其他設備提供安全特低電壓而設計的。
2.2代號
2.2.1DK——電源隔離開關;
2.2.2 H——照明器;
2.2.3 L1、L2、L3——三相電路的三相相線;
2.2.4 M——電動機;
2.2.5 N——中性點,中性線,工作零線;
2.2.6 NPE——具有中性和保護線兩種功能的接地線,又稱保護中性線;
2.2.7 PE--保護零線,保護線;
2.2.8 RCD-----漏電保護器,漏電斷路器
2.2.9 T--變壓器;
2.2.10 TN--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時電氣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通過零線接地的接零保護系統;
2.2.11 TN-C--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合一設置的接零保護系統;
2.2.12 TN-C-S--~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前一部分合一,后一部分分開設置的接零保護系統;
2.2.13 TN-S--~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設置的接零保護系統;
2.2.14 TT—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電氣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直接接地的接地保護系統,其中電氣設備的接地點獨立于電源中性點接地點;
2.2.15 W--電焊機。
3 臨時用電管理
3.1 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3.1.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
3.1.2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
1 現場勘測;
2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
3進行負荷計算:
4選擇變壓器;
5設計配電系統
1)設計配電線路,選擇導線或電纜;
1)設計配電裝置,選擇電器;
3)設計接地裝置;
4)繪制臨時用電工程圖紙,主要包括用電工程總平面圖、配電裝置布置圖、配電系統接線圖、接地裝置設計圖。
6設計防雷裝置;
7確定防護措施;
8 制定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 臨時用電工程圖紙應單獨繪制,臨時用電工程應按拉圖施工。
3.1.4 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變更用電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田紙資料。
3.1.5 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6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并應符合本規范第3.1.4、3.1.5條規定。
3.2 電工及用電人員
3.2,1 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3.2.2 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護。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3.2.3各類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嚴禁設備帶“缺陷”運轉;
2保管和維護所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 暫時停用設備的開關箱必須分斷電源隔離開關,并應關門上鎖;
4 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
3.3 安全技術檔案
3.3.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并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電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2 修改用電組織設計的資料:
3 用電技術交底資料;
4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5電氣設備的試、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
6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參數測定記
7定期檢(復)查表;
8 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
3.3.2 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其中“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可指定電工代管,每周由項目經理審核認可,并應在臨時用電工程拆除后統一歸檔。
3.3.3 臨時用電工程應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時,應復查接地電阻值和絕緣電阻值。
3.3.4 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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