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管理規定
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管理,我國是有比較嚴格的管理規定的,同時也規定了由國家版權局負責進行相應的管理活動。作為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人也應當適當了解一些關于這方面的知識,下面是小編帶來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管理規定的內容,我們一起了解一下吧。
國家版權局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管理規定如下:
1、各地版權管理機關應認真對本地區的計算機軟件的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掌握情況,為管理工作取得必要的信息;
2、各地版權管理機關應大力開發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使得計算機軟件的開發、銷售單位和個人依法辦事,同時要求機關、事業單位使用合法軟件;
3、各地版權管理機關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務院2001年12月20日三百三十九號令《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有關條款,對侵犯計 算機軟件的有關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對于性質嚴重的制作、發行、銷售盜版計算機軟件的犯罪行為,可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請各地版權管理機關及時向國家版權局反映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和問題。
補充知識: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人有哪些權利?
①發表權,即決定軟件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②開發者身份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的權利以及在其軟件上署名的權利;
③使用權,在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復制、展示、發行、修改、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其軟件的權利;
④使用許可和獲酬權,即許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其軟件的權利和由此而獲得報酬的權利;
⑤轉讓權,即向他人轉讓使用權和使用許可權的權利。
法律規定由國家版權局總管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相關事宜,但各地的版權管理機關也會起到一個配合、輔助的作用。同時,小編還給大家提供了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人擁有的相關權利,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具體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我們將盡快為您解答。
延伸閱讀
因著作權取得的收益屬夫妻共有財產嗎
軟件著作權申請流程是什么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是多久
軟件著作權登記所需材料
軟件著作權登記所需材料
(一)按要求填寫的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二)軟件著作權登記的鑒別材料;
軟件著作權登記的鑒別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檔的鑒別材料。
程序和文檔的鑒別材料應當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后各連續30頁組成。擬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60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除特定情況外,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文檔每頁不少于30行。
(三)相關的證明文件。
1.作為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
2.擬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的軟件,有著作權歸屬書面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的,應當提交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
3.經原軟件著作權人許可,在原有軟件上開發的軟件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應當提交原著作權人的許可證明;
4.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人是權利繼承人、受讓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權利繼承、受讓或者承受的證明。
(四)軟件著作權登記鑒別材料的例外交存
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對鑒別材料作例外交存:
1.擬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軟件源程序的前、后各連續的30頁,其中的機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但覆蓋部分不得超過交存源程序的50%;
2.擬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源程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
3.擬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目標程序的前、后各連續的3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20頁。
4.擬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軟件文檔作例外交存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理。
(五)封存
軟件著作權登記時,申請人可以申請將源程序、文檔或者樣品進行封存。除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人或者司法機關外,任何人不得啟封。
侵權著作構成要見及侵權行為的特征
著作權侵權行為會對著作權擁有者帶來財產或者非財產的損失,那么,只要是對著作權享有者造成了財產或非財產損失就會構成著作權侵權嗎?請大家閱讀下面的文章了解!
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廣播電視節目。著作權侵權行為,既沒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這種侵權行為既可能是對他人的著作人身權造成了損害,也可能對他人的著作財產權造成損害,還可能同時損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如非法復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財產權,而假冒他人作品,則往往同時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為即具有違法性。至于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權的作品,或者是已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時不存在侵權問題。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絕大多數是故意的;也有少數既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區分過錯的形式,在確定侵權人的法律責任時有一定的意義。一般說來,故意侵權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重于過失侵權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27757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