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類型及其章程
合作社有什么類型呢?它是以什么劃分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為大家整理收集的合作社類型及其章程,歡迎大家閱讀與收藏。
合作社類型及其章程
合作社類型
以生產環節為標準分
(1) 生產合作社。即從事種植、采集、養殖、漁獵、牧養、加工、建筑等生產活動的各類合作社。如農業生產合作社、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建筑合作社等。
(2) 流通合作社。從事推銷、購買、運輸等流通領域服務業務的合作社。如供銷合作社、運輸合作社、消費合作社、購買合作社等。
(3) 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員存款貸款給社員的合作社。如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4) 服務合作社。即通過各種勞務、服務等方式,提供給社員生產生活一定便利條件的合作社。如租賃合作社、勞務合作社、醫療合作社、保險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
以其自身的功能標準可分
(1) 生產類合作社。其內容與前述生產合作社相同。
(2) 服務類合作社。其內容與前述服務合作社相同。在服務類合作社中,常見的有:
a. 消費合作社。消費合作社是指由消費者共同出資組成,主要通過經營生活消費品為社員自身服務的合作組織。
b. 供銷合作社。供銷合作社是指購進各種生產資料出售給社員,同時銷售社員的產品,以滿足其生產上各種需要的合作社,是當前世界上較為流行的一種合作組織。供銷合作社經營方式有兩種,一是專營供給業務,二是兼營農產品運銷或者日用工業品銷售等業務。
c. 運銷合作社。運銷合作社是指從事社員生產的商品聯合推銷業務的合作社,有時候兼營產品的分級、包裝、加工等業務。運銷合作社的業務主要集中在農產品運銷方面,源于大機器工業生產條件下,工業品主要通過各種大型的商業機構銷售,而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基于其自然特點,供應不能十分均衡,價格變化較大。通過組織合作社專門銷售,可以盡量避免經濟上的風險。世界各國的運銷合作社主要采用三種不同的運銷制度:一是收購運銷制,即合作社收購農產品后再行銷售,銷售盈利與社員無關;二是委托運銷制,即合作社代理銷售,銷售款在扣除一定費用后全部交給社員,盈虧由社員承擔;三是合作運銷制,即合作社將社員所交的同級產品混合銷售,社員取得平均收入。
d. 保險合作社。保險合作社是指個體勞動者、業主、職工聯合起來,按照保險法的規定,采取互助方式,以社員為保險對象而經營保險事業的合作社。這種保險組織,由社員交納保險費,社員自己經營與管理,共同負擔災害損失,維護社員的自身利益。保險合作社主要有三類:一是消費者保險合作社,以人身保險為主;二是勞動者保險合作社,以失業保險和意外保險為主;三是農業保險合作社,以農業生產和收獲保險為主。
e. 利用合作社。利用合作社是由合作社置辦各種與生產有關的公共設備或者生產資料,以供社員分別使用的一種合作社。在世界各國比較普遍的利用合作社有:農業機械利用合作社、種畜利用合作社(利用良種、繁殖家畜)、電氣利用合作社、倉庫利用合作社、水利利用合作社、土地利用合作社等。
f. 醫療合作社。醫療合作社是公用合作社的一種形式。通過置辦醫療設備,聘請醫務人員,對社員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的合作社。由于服務的范圍不同,具體形式也有區別:有的創設獨立醫院,有的只設簡單的診所,有的只設為社員提供廉價的藥房。
g. 公用合作社。公用合作社是置辦各種與日常生活有關的設備以供社員使用的合作社.它與消費合作社不同的是,它所置辦的設備為合作社所有,僅供社員使用,非向社
員出售;它與利用合作社不同,它所置辦的設備為生活所需,而非為生產所需。公用合作社的業務種類很多,比較普遍的有食堂、理發廳、浴池、洗衣、托兒所、圖書館、茶館、劇場等。在歐美等國特別流行的住宅合作社和醫療合作社,是公用合作社中最發達的兩種形式。
h. 勞務合作社。勞務合作社是由合作社承包業務,社員使用集體或個人所有的勞動工具并提供勞動力,共同進行勞動的合作社。社員除得到應得工資外,對年終盈余,有權再按社員提供的勞務參與分配。勞務合作社經營的業務,大多屬于勞動工具比較簡單,工作時間相對較短而工作場所所分散或易變的各種勞務,如建筑、運輸、裝卸、修理、采伐等方面的工作。
以合作社是否發行股票為標準分
(1) 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社是國外一種發行股票的合作社,它與非股份合作社相對應。股票的持有人就是合作社的股東和所有者,股票是股東股份所有權證明,可以買賣、轉讓或繼承。股份合作社成員不能退出合作社,只能通過出售其所有的股票的辦法與合作社脫離關系。實質上,股份合作社只不過是以發行股票的辦法籌集資金,其他方面仍與一般合作社無異。
(2) 非股份合作社。非股份合作社是指不發行股票,而通過發給社員入股證書以證明他們在合作社中權利的合作社的總稱。
以合作社的縱向層次分
(1)國際合作社聯盟。國際合作社聯盟是一個國際性的合作聯合組織,是一個非官方的國際組織。1895年在英國倫敦成立,現總部設在瑞士的日內瓦。其主要成員是各國合作組織的全國合作社聯社、合作社聯社的全國協會、設有全國性組織的地區性合作社聯社組織。在消費領域有供銷、保險、住宅、銀行等類型的組織;在生產領域有手工業、工業、農業、漁業等類型的組織。一些國際性合作社組織也加入了國際合作社聯盟。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宗旨是向全世界宣傳合作思想和合作社的原則與方法,推動各國合作社事業的發展,保護各種形式的合作社的利益,保持各成員國組織間的友好關系,促進各種形式的合作社間的經濟交流,幫忙和促進各國人民的經濟與社會的進步發展,致力于建立持久的和平與安全。
(2) 全國總社(有的國家稱為中央聯社”),即一個國家的合作社總社(或簡稱“聯合社”)。如日本的全國農業協同經濟組織聯合會(簡稱“全農”)、韓國的全國農業協同組合中央會等。
(3) 地方聯社。指地方一級所建立的合作聯合社,如省(直轄市、自治區)合作社聯合社、縣合作社聯合作社等。
(4) 基層合作社。主要指在最基層生產經營單位,以生產經營者為主體,在資源基礎上按合作制原則組建起來的各種類型的合作社。
下面是合作社章程。
合作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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