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監督協管服務作為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貫徹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重要內容,是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重要舉措,那么該舉措如何落實好呢?小編為大家收集了《2018衛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一:2018衛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
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中心)衛生院:
為加強基層衛生監督執法服務網絡建設,加快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根據衛生部《關于做好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衛監發〔20xx〕82號)、省衛生廳辦公室《關于在全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示范點創建的通知》(浙衛辦監督〔20xx〕13 號)和衢州市衛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加強我市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制定實施意見如下:
一、充分認識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重要性
衛生監督協管服務作為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貫徹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重要內容,是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重要舉措,是國家關愛民生、彰顯政府責任的重要體現。
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要高度重視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緊緊圍繞群眾關心、反映強烈的職業病危害、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和醫療安全等突出問題,借助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契機,利用現有衛生資源,充分發揮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統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職能作用,通過深入推進項目實施,使廣大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衛生監督協管服務,享受到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成果。
二、進一步明確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主要任務
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是政府免費提供的公共衛生產品,主要任務是由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協助衛生監督機構開展職業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報告并協助調查。目標是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充分利用三級公共衛生網絡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前哨作用,解決基層衛生監督相對薄弱的問題,從而進一步建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城鄉的衛生監督網絡體系,及時發現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保障廣大群眾公共衛生安全。同時,通過對廣大居民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城鄉基層群眾健康知識和衛生法律政策的知曉率,提升人民群眾衛生安全風險和疾病防控意識,切實為廣大群眾提供衛生健康保障。
三、進一步完善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工作機制
1。強化衛生監督協管組織建設。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由市衛生局統一領導,市衛生監督所負責指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具體實施。
2。強化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制度。在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設立“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站”并統一掛牌。協管工作站應按照“四個統一”(機構標識統一、上崗著裝統一、培訓聘任統一、記錄文書統一)、“四個規范”(協管機構規范、協管內容規范、協管記錄規范、協管考核規范)標準開展工作。
3。強化衛生監督協管員管理。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設立的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站應配備2名以上衛生監督協管員,其中專職衛生監督協管員1名。衛生監督協管員由市衛生監督所組織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衛生局統一聘任并發放“衛生監督協管員證”。
4。強化衛生監督協管示范創建。依據浙江省衛生廳辦公室《關于在全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示范點創建的通知》(浙衛辦監督〔20xx〕13號) 文件,結合新一輪鄉鎮衛生院等級評審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化要求,力爭3—5年內全部達到省級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示范點創建標準。
四、進一步加強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組織領導
1。加強組織和領導。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要進一步加強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成立一把手負責的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領導小組,切實把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納入本單位重點衛生工作年度目標考核內容。
2。加強培訓和指導。市衛生監督所負責對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支持、幫助基層及時解決在衛生監督協查中出現的問題、難題。同時,定期對衛生監督協管員進行法律法規、協管工作等方面的培訓。
3。加強經費保障和考核。衛生監督協管服務作為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衛生監督協管項目經費(包括辦公設備、著裝、標識標志等)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中統籌安排。根據市衛生局年度下達的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細則,對衛生監督協管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綜合目標考核,作為劃撥公共衛生工作經費的依據。
篇二:2018衛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
為切實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順利實施,加快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根據原衛生部《關于做好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20xx年浙江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方案》和《浙江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xx年版)》等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和目標
堅持政府主導、統籌兼顧,充分體現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項目方式免費向城鄉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衛生監督功能下沉,執法監督關口前移,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為目標,按照統一規劃,整合資源的原則,依托基層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在各中心衛生院建立衛生監督協管制度。加強衛生監督協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各鄉鎮衛生監督協管員的作用,及時收集上報公共衛生信息,有效打擊違法行為和預防處置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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