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專項工作簡報一:

春節期間,是燃放煙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煙花爆竹將導致空氣中顆粒物等有害物質急劇增加,造成環境空氣污染嚴重。按照環保部和自治區環保廳做好2016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為倡導市民不燃放煙花爆竹,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我市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桂林市開展2016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專項工作。
加強宣傳和嚴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次宣傳活動從1月20日開始至2月23日結束,宣傳方式主要是“一廣五進”,即向廣大市民廣泛宣傳,集中進幼兒園、中小學校、社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宣傳活動期間由市環保局牽頭向全市人民發出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在桂林生活網及桂林人論壇開展題為“春節期間你會燃放煙花爆竹嗎?”的倡議書響應投票及個人承諾活動,并通過桂林電視臺、桂林日報、桂林晚報等載體集中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煙花爆竹;在社區懸掛張貼橫幅標語,在宣傳欄公告禁限放區范圍及禁限放時段,在禁放區張貼懸掛標識標牌;與市教育局聯合在全市中小學校開展召開主題班會、征文比賽及簽名活動,并在媒體宣傳報道。
嚴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項舉措”,一是減少和控制煙花爆竹銷售點,暫停四城區市區范圍內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的審批;二是對市區范圍仍在有效期內的經營(零售)許可證,城區安監部門和工商部門要進行核驗,進一步優化調整銷售網點的布局;三是安監、公安、質監等部門加大監管力度,依法查處非法經營和運輸行為;四是加強對在禁放區內、禁放時段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的監管和處罰;五是加強監控,一旦出現重污染天氣,及時啟動預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通過廣泛、深入、持續的宣傳及嚴格管控措施,爭取廣大市民對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覺不燃放煙花爆竹,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空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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