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工作簡報一:
為切實做好人民調解工作,金海湖鎮司法所狠抓人民調解工作,進一步預防、減少社會矛盾糾紛,促進鎮域內和諧穩定。
一、主動調解解民憂。建立健全三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絡,運用鎮、村、組三級調解組織力量,加強矛盾糾紛的排查力度,主動挖掘矛盾糾紛“潛在”隱患,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制定針對性的化解措施和辦法,落實責任人員,力求發現一起介入一起、化解一起。春節前夕共開展普遍矛盾糾紛排查2次,預防糾紛12件,受理各類矛盾糾紛30件,成功化解糾紛29件,調解成功率達到97%。
二、聯合調解釋民惑。充分發揮聯合調解力量,實行隱患、糾紛 “聯排”、“聯調”機制,努力化解矛盾糾紛。自2013年至今,聯合調解專項組以協助調解、聯合調解、明理止爭專項行動等形式主動化解矛盾糾紛30件,形成書面調解協議17份,有效避免了矛盾糾紛的激化和各類上訪事件的發生。
三、動態調解穩民情。大力開展進集市、進企業、進村居、進礦山等調解宣傳活動,鎮村兩級調解組織以近期多發的典型糾紛為主要切入點,通過現場調解、以案講法的形式,在化解糾紛的同時向當事人和周圍群眾普及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達到了“調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春節前夕,共開展“現場調解、以案講法”活動2次,解答法律咨詢130余人次,發放宣傳資料800余份。
四、滿意調解暖民心。以“群眾滿意”為目標,要求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嚴格按照調解格式文書要求進行規范操作,做到糾紛受理和調解結果件件有記錄。對易激化、易反復的糾紛或有給付內容的糾紛,在糾紛調處成功后及時通過電話、走訪等形式對當事人進行回訪,了解當事人對調解工作的意見、要求、協議的履行情況,達成協議沒有履行的,督促當事人盡快履行,切實實現案結事了。現調解協議履行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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