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會議工作簡報一
2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州召開全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視頻會議,省長于偉國出席會議并作講話。
于偉國指出,全面推行河長制,是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決策,是落實新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事關福建長遠發展和子孫后代根本利益。2014年3月習總書記就保障水安全發表重要講話后,福建省積極探索實施河長制,出臺了《福建省“河長制”實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切實加強閩江、九龍江、敖江等主要河流的管理保護。2016年11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決定從3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長制。
于偉國強調,全省各級各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突出體制機制創新,加快建立集中統一的協調機制、全域治理的責任機制、科學嚴密的監測機制、齊抓共管的督導機制、協同聯動的執法機制、獎懲分明的考評機制,切實做到有專人負責、有監測設施、有考核辦法、有長效機制。
一是組織體系要全覆蓋。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組織體系,做到從區域到流域全覆蓋、從大江到小河全覆蓋。省長擔任總河長,市縣鄉河長由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市級河長3月上旬到位,縣、鄉級河長3月底到位。
二是保護管理要全域化。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兼顧城市與鄉村、開發與保護、建設與管理。3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河流的名錄登記和所轄河段的邊界線確定。突出“一河一策”,統籌推進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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