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規范農業用地管理工作簡報一
今年以來,麗水市有效推動設施農業健康發展和設施農用地管理長效有力,全年共審批設施農用地項目38個,用地面積6.917公頃,其中占用耕地面積2.7155公頃,主要類型為以生豬養殖為主的規模化養殖和以香菇為主的菌類種植。一是完善用地管理審批。根據浙江《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發展的通知》(浙土資發〔2015〕9號)等文件精神,及時對設施農用地管理審批進行完善,制定出臺《龍泉市設施農用地管理辦法》,對設施農用地管理的組織領導、項目實施、資金保障等方面作了進一步的明確。
二是落實項目建設管理。推行“鄉鎮政府負責監督、經營者具體實施”的方式開展農業設施建設,規范設施農用地的范圍界定,建立設施農用地審批復墾保證金制度,落實土地復墾任務和項目批后監管責任,并對設施農用地實施動態跟蹤管理。
三是嚴格設施農用地執法。按照“農用地選址科學、盡量避免占用耕地”的原則,做好設施農用地布局規劃,推行耕作土剝離等工程技術措施保護耕地,并由國土局與農業局開展聯合執法工作,加強日常執法巡查,對不符合規定要求開展設施建設和使用土地的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
市規范農業用地管理工作簡報二
為進一步完善和規范設施農用地使用和管理,支持發展設施農業,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防止以發展設施農業為名,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擴大建設用地規模,遼陽市國土資源局嚴控嚴抓,強化設施農用地管理。
加大宣傳力度深入基層村鎮,通過發放宣傳單、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向廣大用地戶宣傳土地國情國策和耕地保護法律法規,使依法依規用地成為基層群眾的普遍共識和自覺行動。

嚴格把握使用條件,分類確定用地標準、土地用途限制、使用期限,明確落實土地復墾義務,積極引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節約集約用地,提高土地效益利用。
加大巡查力度,層層落實巡查責任,組織執法人員圍繞重點村組和重點區域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私搭棚舍等行為。
嚴格執行批后監管,加強批后監管,建立動態巡查制度,國土部門、農業部門分工合作,形成聯動工作機制,將設施農用地納入土地日常動態巡查和年度國土資源衛片執法檢查范圍,實行動態巡查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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