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長制工作簡報【一】
5月24日,昆明市召開全面深化河長制工作推進電視電話會。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喜良要求,要抓好重點,突出河長主治、源頭重治、工程整治、標本兼治、社會共治、依法嚴治,全力推進深化河長制各項工作。
在下午的推進會上,王喜良要求,我市河長制工作雖然積累了一些經驗、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要正視問題、攻堅克難,切實發揮好省會城市的示范引領作用。要強化責任意識,通過全面深化河長制,全力以赴把河長制工作抓緊、抓實、抓好,從根本上維護和改善水環境質量。要強化大局意識,既要兼顧當前發展,又要著眼水資源的長遠利用;既要兼顧城市開發建設,又要統籌生態宜居農村建設,讓綠水青山成為昆明最寶貴的資源、最靚麗的名片。要強化創新意識,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以創新的理念、科學的方法、完善的制度來推動河長制工作深入開展,努力走出一條具有昆明特色的治理之路。
王喜良要求,要抓住重點,準確把握全面深化河長制的工作要求,重點做好6個方面的工作:一要突出河長主治,分級分段深化落實河長制,建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河長制網絡體系,明確治理責任,發揮好黨政主要領導作為河長的優勢和作用。二要突出源頭重治,把破壞和污染河(渠)湖庫的行為控制在源頭、遏制在萌芽,著力解決點源和面源污染問題,改善水環境質量。三要突出工程整治,按照“一河一策”要求,抓好工程建設和營運監管,切實發揮好工程設施的環境效益。四要突出標本兼治,系統推進河湖保護和水生態環境整體改善,綜合運用搬遷、升級、淘汰等多種方式提升現有產業形態,大力倡導綠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促進城鄉生態環境質量的全面提升。五要突出社會共治充分發揮市場、政府、社會各方的作用,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保護治理的良好格局。六要強化依法嚴治,健全涉河法規體系、嚴禁涉河違法活動、強化日常巡查監管,以最嚴厲的法制手段,推動河湖治理邁入法治化軌道。
據悉,作為全國較早實施河長責任制并將其納入地方法規的城市之一,昆明在2008年就在滇池流域推行河(段)長責任制,對36條出入滇池河道及支流進行綜合整治。經過全市上下近10年的探索和實踐,初步建立了“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河道管理體系,河(段)長責任制的實施,對探索滇池治理有效路徑,促進滇池水質持續改善,發揮了重要作用。“十一五”“十二五”期間滇池流域主要河道水質逐年好轉,2016年,納入“國家考核”的16條入滇河道水質全部達標,滇池草海和外海水質由劣Ⅴ類提升到了Ⅴ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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