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
(一)加強制度建設,提高宗教工作管理水平
制定《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宗教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強基層民族宗教工作網絡建設的意見》等,成立了市、旗縣區、蘇木鄉鎮、嘎查村級宗教工作領導小組,構建了黨委領導、政府管理、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統戰部門組織協調的領導體制。強化了縣、鄉、村三級宗教管理網絡。把基層宗教工作隊伍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落實了基層專兼職助理人員補助津貼。完善宗教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形成了黨委領導下,由黨委統戰部負責的宗教工作協調機制、宗教動態信息快速反饋機制、應對涉及宗教因素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堅持定期、不定期地開展走訪活動。
(二)強化宣傳培訓,加大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
堅持在市委黨校、行政學院開設宗教政策法規課程,宣講黨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強對宗教工作隊伍的培訓力度。充分利用民族宗教蒙古語文法制宣傳周、民族政策宣傳月等宣傳平臺,開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專題講座,加大對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有兩名從事宗教工作的機關干部被評為國家和自治區民委系統普法教育工作突出貢獻先進個人。2014年,宗教信息直報工作被評為全國第一。
(三)注重正面引導服務,支持宗教界扎實開展各項工作
一是開展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開展“宗教界適應社會、服務社會”、“國法與教規”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研討會、“國旗國歌進寺觀教堂”活動。做好教職人員認定備案和財務監督管理工作。二是規范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管理。指導制作了捐款箱、捐款入賬單,設立了財務公開欄。要求各宗教場所在規定時間內開立銀行賬戶,杜絕以個人名義公款私存,規范了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管理。每年對宗教場所財務進行審計。三是開展各項公益慈善活動。引導和支持宗教界在助學圓夢、安老愛幼、幫困救災、修路補橋、服務社會等社會公益慈善事業活動中累計捐款捐物千萬余元。對北梁棚戶區搬遷改造工程涉及的宗教團體,鼓勵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主動向信眾開展宣傳教育,引導群眾全力配合棚改工作。四是積極維護宗教界切身利益。解決了市級愛國宗教團體辦公經費問題,教職人員困難補助比照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落實教職人員社保工作。幫助解決包括宗教場所基礎設施、消防車輛配備及宗教人士住房、社會保障、生活補貼、子女上學和就業等方面的問題和困難。五是做好安全工作。宗教場所舉行大型活動前兩周,宗教等部門都預估參加聚會活動人數,組織教管會成員議定活動安全事項,制定安全預案報屬地民宗局審查,形成風險評估報告。每年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宗教活動場所安全隱患進行集中排查整治。
(四)解決宗教領域突出問題,維護宗教和諧穩定
落實上級宗教事務管理部門有關精神,預防宗教搭臺、經濟唱戲,企業和個人承包寺廟,借教斂財等亂象的發生。堅決制止亂建寺廟和露天造像。堅決抵御境內外各類假“活佛”的非法活動。完成了佛道教場所標識牌掛牌工作,推動文明敬香、建設生態寺觀工作。
深入開展“解經”工作,推動經學思想建設。抓好朝覲工作,做到朝覲人員的可知可控。加強清真寺人員及財務、寺產等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處置因宗教問題引發的矛盾。鞏固境外針對伊斯蘭教滲透活動的治理成果,堅決制止非法宣教組織的活動。
開展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設聚會點工作,依法取締私設聚會點140余處。高度重視抵御境外利用基督教進行滲透,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對企業、高校進行滲透和防范企業、校園傳教工作。
建立了社區(村、嘎查)宗教工作臺賬和防滲反滲承諾卡。實施宗教工作“110”制度,隨時應對處置突發事件。全市依法處置境內外非法宗教及滲透活動12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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