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匯報:
各位主任、各位委員:
受省政府委托,現將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大氣污染防治總體成效
近年來,在省人大有力監督和大力支持下,我省上下緊緊圍繞“發展升級、小康提速、綠色崛起、實干興贛”的發展思路,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各項部署,積極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促進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全面協調發展。
(一)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穩中有升。
20xx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總體穩定,南昌市執行空氣質量新標準,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為60.82%,細顆粒物(PM2.5)濃度在全國第一批執行空氣質量新標準的74個城市中排名中上,全省其他10個設區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均達到二級標準。20xx年1-10月,南昌市空氣質量優良率為79.6%,好于上年同期。九江市20xx年開始執行空氣質量新標準,空氣質量優良率為82.6%,全省其他9個設區市環境空氣質量均達到二級標準。
(二)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逐年下降。
“十二五”前三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較2010年累計下降6.16%、2.03%,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減排目標任務。20xx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總量26.8萬噸,較上年同期下降1.39%;氮氧化物排放總量27.87萬噸,較上年同期下降4.11%。
(三)大氣污染防治責任進一步落實。
一是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省政府與環保部、各設區市政府分別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層層落實,逐項扎實推進,確保取得實效。同時,制定印發江西省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將21個省直單位納入《實施細則》各項重點任務的責任單位,進一步強化了環境保護職能部門的監督責任和地方政府的主體責任。二是出臺《大氣十條》實施細則以及考核辦法,按照《大氣十條》要求,省政府印發《江西省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制定相應考核辦法,將全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設區市和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同時,組織開展全省凈空、凈水、凈土行動,著重部署了應對大氣污染的“凈空”行動,從治理工業廢氣、汽車尾氣、揚塵污染三個方面具體明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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