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時成立學生資助專門機構,不斷完善工作機制
長期以來,我們學生資助工作都是以年級為單位進行,由年級負責把關,后匯總到學校,由于各年級標準,做法無法統一,所以資助對象隨意性大,透明度低。隨著新的資助政策的出臺,及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要求,我校及時成立專門資助機構,副校長主管,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并配備我校精通電腦操作,曾多年跟學生資助打交道的同志做為資助辦的專干。在學校經費非常困難的情況,擠出資金保障資助辦公條件,確保各項資助政策順利實施。
二、規范貧困生申報認定工作,確保資助工作公正、公平、公開。
1、加強政策宣傳力度,確保資助工作透明度。每項資助項目開展前,我們都在學校內張貼資助政策及資助項目,公布資助對象、條件。
2、個人申報:由學生本人根據有關政策條件提出申請,匯報家庭基本情況,造成貧困的原因等。
3、班級評議:由全班同學根據申報人的日常生活,消費情況進行評議。
4、班主任審核:班主任根據申請理由、申報人日常生活學習表現,及家庭基本情況進行初次審核。
5、年級領導復核,年級辦根據各班申報材料進行復核,把符合政策要求的學生提交到資助辦。
6、資助辦研究。資助辦得到材料后進一步進行研究分析學校貧困生總體情況,把全校貧困學生按困難類型區分為:特別困難、相對貧困、臨時貧困、不貧困四種,分類分級統籌考慮。
7、進行公示。確定資助名單后,在全校進行公示5天,如公示期有導議,經調查屬實,及時更換,并再進行公示。
8、把確認為貧困生的給予建立檔案,建檔后的學生還要進行一次建檔資料的確認,并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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