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措施 強化服務
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淮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近年來,隨著高校大規模的擴招,高校畢業生人數逐年增加,就業矛盾日益突出,就業工作的難度越來越大。對此,我們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有關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積極完善政策措施,創新工作方式,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基本在全市范圍內形成了“以就業推動發展,以發展帶動就業”的良好態勢,為淮北經濟和社會發展配置了大量的畢業生人才資源,維護了社會穩定。主要做法是:
一、制定完善政策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有關精神,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近年來,我們制定了《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淮政[]6號)等一系列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體系。一是將高校畢業生納入到國家和省促進就業、組織起來就業、扶持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扶持范圍。二是對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自愿組織起來通過合伙經營或創辦企業的,按照每人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對吸納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的,按其吸納人數每人1500元、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三是對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免收最長不超過3年的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四是認真組織落實“選調生”、“選聘生”、“三支一扶”計劃項目,對通過公開招聘方式選拔出的高校畢業生,安排到相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進行為期二至三年的實習、鍛煉,期滿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有空編的事業單位。
二、鼓勵引導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企業吸納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畢業生、“4050”失業人員、城市零就業家庭成員、連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2個月以上的家庭成員、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員、連續失業12個月以上的人員、就業困難的被征地人員等就業困難人員,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由財政從就業專項資金按照本地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當年新招用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等登記失業人員達到一定比例,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給予不超過20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小額擔保貸款,并由財政按基準利息的50%給予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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