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事關經濟發展,事關社會穩定,事關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責任重于泰山。下面小編整理了關于關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公開信,歡迎閱讀參考!
關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公開信(1)
全市廣大城鄉居民朋友們:
在全市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大好形勢下,我們迎來了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這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修訂后實施的第一個消防宣傳日。在此,全市消防官兵向多年來關心、支持消防事業發展的社會各界群眾表示衷心的感謝!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每一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當前,隨著冬季的來臨,氣候干燥,氣溫降低,生產、生活用火、用電、用氣大量增加,火災隱患明顯增多,歷來是火災的高發季節。為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消防部門提醒您:
一、不要在公共通道、樓梯、安全出口等處堆物、堆料或者搭設棚屋,保持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停放車輛時,不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以免發生火災時影響消防車輛通行和人員逃生自救。
二、不要在家中或居民區內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要臥床吸煙,不要將未熄滅的煙頭等帶有火種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內;不要在使用、存放、銷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吸煙和使用明火。
三、不要在旅游風景區、山林及大風天祭祀燒紙和燃放煙花爆竹。
四、安裝使用電氣設備,應按照安裝、使用說明,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要定時檢查家中的電線、電器設備有無老化現象。不要違章使用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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