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致學生家長的公開信15篇
致學生家長的公開信1
尊敬的各位家長:
隨著傳統節日清明節的日益臨近,隨著農事用火的進一步頻繁,隨著春游、踏青等活動的日益增多,森林防火形勢將日趨嚴峻。清明節期間,人們有拜祭祖先的傳統習俗,上墳祭祖時燒紙、燒香、放鞭炮等行為極易引發森林火災;農事用火、春游等也容易引發森林火災。森林火災不但嚴重破壞生態資源,同時也會給家庭蒙上陰影。為了保護我們美麗的森林,保持生態平衡,學校敬請各位家長注意野外用火,并教育自己的子女不要到野外用火和參與森林滅火。同時,希望各位家長注意做到以下幾點:
一、農事用火等野外用火必須遵守“六不準”:沒有經過審批(由鎮鄉政府或街道辦審批)的不準用火,撲救人員沒有組織好的不準用火,撲救工具沒有準備好的不準用火,防火隔離帶沒有開設好的不準用火,森林火險等級三級以上的不準用火,風力三級以上的不準用火。
二、禁止帶火種進入林區。春暖花開時節,到郊外春游、踏青會越來越多,進入林區,不準帶任何火種,更不能在林區進行野炊等用火行為。
三、倡導文明的祭祖活動。我們今天的美好生活凝聚著祖先的心血,清明節到了,為了寄托我們的思念,開展一些祭祖活動是應該的,但表達的方式應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進行必要的改進,比如獻花、植樹等,這樣的方式既達到了祭祖的目的,又可以確保安全。我們每個思想先進的家長在傳統祭祖活動中要帶頭改進祭祖方式,同時要積極動員親朋好友,并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提倡文明祭祖。重點地區、重點部位要堅決制止違章用火,從源頭上預防森林火災的發生。
四、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在及時組織科學撲救的同時要注意人身安全,并向各級組織報告。為了及時有效地撲救森林火災,若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村(居)委會、鎮鄉政府(街道辦)等,努力減少損失。嚴禁組織老、弱、病、殘、幼參加撲火,以確保人身安全。
森林是我們綠色家園的保護傘,為了我們美麗的家園,請大家共同拒絕火魔的威脅,遠離森林火險,共建生態環境!敬請家長同志繼續協助學校做好學生思想工作,提高學生防火安全意識,杜絕學生引發火災的事故發生!與此同時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火消防、用電安全,防盜、防燙傷、防中毒,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確保生命和財產安全。
此致!
敬禮!
致學生家長的公開信2
尊敬的各位家長:
加強孩子的安全監管,特別是孩子上下學交通安全教育與管理,既是學校與社會的重要責任,也是每一位家長朋友的職責所在。時值冬日,天氣寒冷,我們在這里向家長朋友真誠的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堅持步行,有益健康。
如果您家離校距離不超過2.5公里,建議您鼓勵孩子步行上下學,教育孩子養成人行道上靠右行走的習慣,不走危險地段,不在馬路上相互追逐打鬧,過馬路要遵守信號燈的規定,從斑馬線穿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如果您的孩子上幼兒園或小學一、二年級,建議您不要怕麻煩,要盡量堅持親自接送。
2.安全教育,時刻不忘。
如果您家離校較遠,孩子需要乘車上下學,建議您切實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孩子站在較為安全的區域候車,不追車、爬車,上下車前要等車停穩打開車門。上車后找座位坐下,不要喧嘩打鬧,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同時,家長還要教育孩子不乘坐無牌無證的非法接送車輛,不乘坐超員、超載、超速的車輛,不乘坐無相應駕駛資質人員駕駛的車輛。發現孩子乘坐違規“黑車”,要立即制止,并積極主動向交通、交警部門舉報。
3.遵守制度,做出榜樣。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也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家長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遵守學校接送制度,按學校指定的接送位置在規定的時間內接送孩子。開車接送孩子的家長要模范遵守交通法規,注意盡量減少車輛停靠時間,車輛停靠位置盡可能遠離學校大門,不在學校門前隨意調頭,保持學校門口交通秩序。千萬不能與校門口執勤的老師、保安或交警發生爭執。最好不要委托他人騎車接送孩子。如果您親自帶孩子乘坐二輪摩托車或電動車,必須讓孩子帶上安全頭盔。
珍惜生命,安全出行。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國的未來,孩子的生命安全直接關系到我們每個家庭的幸福。讓我們始終牢記安全,攜起手來,共筑孩子的安全防線。
致學生家長的公開信3
各位同學及家長:
你們好!
交通安全關系到每一個孩子和家庭的幸福。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讓安全能與您的孩子同行,我們懇請得到您的支持與配合,聯手筑起學生交通安全的長城,建立起社會、學校、家庭安全網絡體系,確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長。學校十分重視學生的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各種安全防范知識在學生中得到較好的普及,師生安全意識增強。但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隨著車輛的增加和道路的延伸,交通安全問題受到普遍的關注,形勢仍有相當嚴峻的一面。特此發出這封公開信,目的是倡導全體學生及家長樹立正確的安全觀,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杜絕交通違法行為,確保學生高高興興上學來,平平安安回家去。學校向你們倡議:
1、配合老師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學習交通安全法則,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及平時外出活動不要在馬路上游玩、嬉戲;到了路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上學、放學途中不準扒乘行駛中的車輛。監督孩子上學不騎機動車輛。騎自行車要保證鈴、閘、鎖齊全實用,提醒孩子不騎“英雄”車,不騎車追逐、不單手掌把、不大撒把、不并肩牽手騎車等。您要拒絕不滿十二周歲的學生騎自行車上路。低年級和幼兒園的孩子您應按時安全接送。學校附近的學生提倡步行上學。同時要規范自己的交通行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導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增強交通安全觀念,培養文明交通意識。
2、乘車要乘坐車況好、牌照齊全的,嚴禁乘坐無牌照、車況差、報廢車輛、無保險、超員車輛、貨運車、摩托車、機動三輪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乘車時不要將身體探出車外,不要向車外拋擲物品,乘坐其他車或小轎車時,一定要從車的右側車門上下,下車后不要突然橫穿公路。駕乘二輪摩托車必須戴好安全頭盔,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嚴禁自己及孩子乘坐;
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持有駕駛證,請家長管好自己的機動車,不要讓學生駕駛機動車。
4、駕駛非機動車要走非機動車道,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靠路邊右側順行。騎車時不準雙手離把,不準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車輛。轉彎前應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5、走路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不要邊走路邊看書或追逐打鬧。橫過公路要走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的需注意來往車輛,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6、通過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橫道并服從交警和信號燈的指揮,不得闖紅燈。
尊敬的家長,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們最大的牽掛,交通安全關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維系著您一家的幸福。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為孩子撐起一片平安的藍天。
最后祝愿您全家合家歡樂、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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