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做點自我介紹,我是“格桑花”的一個捐助人,從2007年至今在“格桑花”捐助了十七個孩子,在格桑花協會捐助款項肆萬叁仟多元,為格桑花孩子后續捐助款(主要是幫助考上大學的格桑花孩子)約六萬元,可以說是一個熱愛“格桑花”的捐助人,(不要以為我是什么大款,我只是個企業的退休老人,退休金每月二千六百元。)為什么呢?因為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我從事核工業,經常在大西北工作,有一種西北情結,而且青海是三江之源,她的人民為了全國的生態保護做了貢獻和犧牲,我們盡力為她做點事是責任、是“還債”。媒體近期刊出關于“格桑花”的負面報道后,我非常關注,但經過認真調查了解和思考后,我想談談我的三點意見。
以什么樣的態度來對待公益組織?
中國的公益事業起步不久,我們都應很好呵護它,尤其是格桑花這樣民間發展起來的草根組織,沒有像紅十字會那樣的政府背景,也沒有像一些基金會那樣有大的企業支持,本身就十分脆弱,但它到今天為止,結對捐助了23810人次,款項達1550余萬元,加上募集的其他項目錢款和物資(包括受其他公益組織委托或合作)已超過四千萬元,實屬難能可貴,對它存在的問題,我們應抱著“與人為善”的態度,實事求是地提出并進行分析,甚至可以提出些解決的建議,而不應是以“爆料”“炒作”“博眼球”為目的。
可是目前媒體的報道中確有許多這樣的詞句,如“財務混亂”“造假”“小金庫”“多本賬”等等,而且許多是帶誤導性的,例如一個標題說《民政廳要求從頭整改,重新登記備案》,乍一看,這不是要推倒重來,甚至可能被注銷嗎?可是我十月五日參加西寧格桑花會員大會,聽到的卻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民政廳于局長充分肯定了“格桑花”過去取得的成績,為青海人民做的好事,說它是盛開在青藏高原的奇葩,同時也指出它的許多不規范、待改進的地方。說我們規范它是為了更好地發展它,而不是要掐死它(與會代表給予熱烈掌聲)。
再如,一篇報道的標題說《簽保密協議涉及十萬善款》。乍一看不得了,似乎是私分十萬善款并且要保密,認真看后才知是早已公布在網上的人力系統咨詢協議中的一條保密條款:“未經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將資料向第三方透露”,這是許多咨詢合同常規的一條。(本人二十年前也曾任北京一家咨詢公司總經理,那時就常寫這條)。還有你們文中寫到“那些兼職的秘書長們違法占用善款怎么辦?”這還了得!可有什么事實根據呢?(其他關于“多本賬”“小金庫”的問題我會在后面說到。)網絡是把雙刃劍,既能揭露問題,也易傷及無辜,前不久在北京見到一位記者,她說到下邊采訪,許多捐助和助學項目因前段對公益組織的質疑而停止,孩子們向她哭求。我真感到痛心,最近還有報道不少病人因沒有血源不能手術,危及生命。我曾在格桑花的論壇呼吁,不能因爭論而棄捐孩子,我說沒有格桑花,我們照當自己的公務員、白領、老板……,但千萬個孩子怎么辦?希望媒體在這上面多想一下自己的社會責任和正確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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