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梧州市龍圩區人民法院院長伍子練收到一封來自廣東省的感謝信,信中寫到:“原告及代理人衷心的感謝貴院、感謝王法官及其合議庭成員,他們的公眾司法、秉公辦案、摒棄地方保護主義的職業操守,我們看到了黨和國家正大力倡導依法治國的希望,讓我們相信梧州市龍圩區工業園區良好的投資環境……”
原來,2014年8月12日,遠在廣州番禺的廣州博皓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及其訴訟代理人律師來到梧州市龍圩區法院,訴梧州市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要求對方公司支付拖欠原告已達三年多時間的貨款本金202120元。
自決定選擇走司法程序之日起,原告就一直擔心訴訟的實際效果,因為司法實踐中有太多或因地方保護主義,或因被告缺乏誠信等不利因素,贏了官司拿不到錢的案子太多了。案件承辦人龍圩法院工業園區法庭副庭長王宏堅法官收案后,馬上主動聯系原告方,與之商量能否與被告方調解,并告知他會努力做被告方思想工作,讓其盡快支付欠款。
面對原告方的將信將疑,且由于原、被告雙方積怨已深,已相互不信任對方,王宏堅法官只能不厭其煩地為雙方做解釋工作,為雙方相互接收、傳遞資料。在此過程中,王法官還多次上被告公司找相反負責人進行釋法明理,講解利害關系。終于,在王法官的辛勤努力下,原被告雙方終于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同意分兩期支付貨款。為了避免原告方奔波之苦,被告方分兩次在支付款項時所有的銀行匯票、各種發票等資料,都由王法官無怨無悔、不辭辛苦為雙方交接郵遞。對此,原告方公司及其律師代理人萬分感激,專門寫了感謝信寄給龍圩區法院院長。
正如信中所言,對于普通案件,承辦法官完全可以一裁了之,出份判決書再簡單不過,剩下的麻煩讓原被告雙方自己去面對。但龍圩法院的法官卻是堅持以當事人為本的辦案理念,兢兢業業,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切實為當事人排憂解難。真心為民,才能取信于民,這正是龍圩區法院新成立后,全體干警辛勤工作、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一個縮影。
一封短短的感謝信,表達了當事人對辦案干警的感激之情,也體現了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支持與贊同。成立一年來,龍圩區法院從服務設施、立案訴訟、案件辦理到陽光司法等各方面都出臺了一系列的便民、利民、為民舉措,切實將司法為民思想深入人心、落到實處,樹立起了司法為民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群眾的廣泛贊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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