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大家分享的是小區物業公司致業主的感謝信,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想了解更多內容,敬請關注CN公文站!
小區物業公司致業主的感謝信(一)
XX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新年伊始辭舊歲,萬象更新迎新春。公司自成立以來,在你們的信任與支持下,我們樓盤與服務體系日漸成熟完善,市場信譽良好,贏得了廣大業主的信任和選擇。值此20XX新年來臨之際,XX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攜全體員工向大家致上美好的祝福,并衷心地向你們道一聲:“謝謝!”
當我們進出公司,漫步在樓盤的甬道上,享受整潔有序、和
諧平安的環境時,我們知道這和你們物業公司全體員工悉心維護、忠于職守是分不開的。
每當看到你們巡邏在公司、項目園區,每當看到停車場有序
整齊的車輛,每當看到深夜里行政樓大廳的燈光,我們油然而生一種踏實和安全感。
當小偷在國際城撬門偷盜時,是你們及時發現、英勇制服,維護了小區的治安穩定,確保了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當國際城地下車庫淹水時,是你們秩序維護員一馬當先,不怕苦不怕累,連續奮戰,將公司財產損失降到最低,也保證了業主的切身利益。
XXX
年 月 日
小區物業公司致業主的感謝信(二)
尊敬的全體小區業主:
嘉億物業首先感謝全體業主長期對物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公司自年接管小區以來,兢兢業業為小區業主服務,保證小區正常水電供應,及時維護設備設施,為小區業主的日常生活提供了必需保障。
由于我公司自接管之際,物業費收費標準執行的一直是1999年政府定的指導價,13年來物價部門沒有上調一次收費標準,而近年來物價、人員工資又成倍上漲,導致我公司嚴重經營困難,無力支撐下去。故于今年4月份按照〈鄭州市物價局〉和〈鄭州市房管局〉年2號文件上調物業費收費標準,即在原有基礎上上調20%(高層上調0.17元/平方米/月,多層0.06元/平方米/月;每月多收費約8000元),可是有極少部分業主不能理解,還要從中作梗,對已交費業主上門質問、謾罵、詛咒、甚至出言威脅。
不知這部分業主出于何種目的,是因自己利益受到侵害還是要置物業公司于死地,難道物業公司不能經營下去就是他們的最終目的,下一步物業公司無力經營將依法撤出小區,損失最大的還是小區業主(中方園的房子為什么不能有好的價錢),也有部分業主認為物業公司在提高利潤,從中漁利。我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全體業主,我們小區主要收入物業費月約為40000余元,其他雜費月均5000余元,合計約45000余元,這就是物業公司的全部收入,但是支出為電梯年檢維護月3000元;電梯電費2500元;二次用水加壓2000元;小區全部照明3400元;公共維修1800元;清潔綠化1600元;稅費3600元;工資37000元;社保3000元。小區支出合計57000元(年度平均數據)有財務數據為證。我們在虧損情況下,也艱難運營了4年之久。
物業工作確實難做,有時候一個問題可能會因為部分業主不同意而擱淺(2號樓單元門問題,我們先后兩次征求意見,但因達不到三分之二比例被擱置和4號樓2單元東戶的下水管道改造問題),有部分業主不能理解物業公司工作最直接原因就是把一個公司的責任和義務無限放大,直至達到不是物業公司能力承受范圍。業主和物業公司是服務與被服務關系,約定我們關系的就是《物業服務協議》,一旦超越服務合同內容,物業公司處理工作就力不從心(房屋維修問題、單元門要求物業公司更換問題)。我們盡量在服務合同基礎上多增加服務內容,但我們也是一個公司,也有員工,員工也有家人,工資及其他正常費用不能保證,何談服務業主,維護小區秩序。
平等、信任、溝通是我們能為小區業主服務下去的基本條件,由于部分小區業主提出問題,物業公司根本不能解決。(個人提出問題不能代表其他全體業主意見,如有其他意見(如小區路面能否停車問題)只要超過小區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路面不讓停放車輛,物業公司肯定會按照法律法規無條件執行,但是對于無理要求,物業公司肯定會予以回絕)甚至有人出言威脅要炒掉物業公司,(只要小區超過三分之二業主同意更換物業公司,我們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立即無條件撤出)。可能有些業主在外一直是領導或者在家里受到委屈,到物業公司就大發雷霆,把物業公司人員當做出氣筒,要物業公司停止一切工作、會議來接待他。有時候個人利益得不到滿足(私拉電線充電、違章搭建問題。我們已將此類問題依法上報,現等待規劃、城建部門查處)就破口大罵、出言威脅。當然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在接待此類業主上也有不理智之處。在此,物業公司向全體業主深表歉意!
只有物業好,房子才會保值增值,今后工作中我們也將盡力為業主提供安全(在9月份計劃對小區監控加裝、升級改造)和-諧的生活環境。竭盡所能為全體業主服務,最后一句話“有事情找物業”,讓它成為你的一種習慣,讓我們共同構筑和-諧的居住環境!
祝:工作順利
闔家幸福
XXX
年 月 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anxiexin/3486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