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流動到其他地區,孩子留在戶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雙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兒童。據共青團中央的統計,全國大約有 2300萬留守兒童,占全國農村兒童的20%,這一比例在四川、重慶、安徽、河南等勞務輸出大省會更高些,達到50%甚至70%。由于這些孩子長期與父母分隔兩地,父母很少有機會對孩子的日常生活問題、學習教育問題和心理健康問題進行溝通,也不能對孩子身上存在的錯誤及時進行指出批評教育糾。也就是說,在某種程度上父母監護職責的缺失會極其容易導致留守孩子們在日常生活行為的失范,甚至引起違法犯罪行為,影響社會的安全和穩定。據公安部的調查顯示兩個“大多數”全國未成年人受侵害及自身犯罪的案例大多數在農村,其中大多數又是留守兒童。調查還顯示:80%的農村留守兒童存在或輕或重的心理障礙。北京的中國社會調查所近日公布的調查也顯示:超過半數的父母明顯感覺到孩子留守后變得沉默、孤僻;三成的父母知道孩子交了不良朋友,經常惹是生非。留守兒童在生活、心理、人身安全、成長教育等方面出現的問題已經日益引起社會的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顧秀蓮認為,建立留守兒童問題長效保障機制是一個亟需解決的燃眉之急。留守兒童身上存在的問題已經成為倍受社會各個階層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我們“法苑之星”暑期社會實踐團隊通過舉行“關注農村留守兒童襄城行”這次短短的十三天的調查活動,使我們對農村留守兒童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想通過這次調查能使更多的人了解農村的留守兒童,同時希望有更多的人來關注留守兒童,給他們更多的關懷和幫助,使他們在缺少家庭關愛的時候,同樣能夠感覺到社會大家庭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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