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簡稱《反家暴法》)將于2016年3月1日開始施行,作為我國首部反家暴法,其對家庭暴力的范疇、預防、處置、人身安全保護令和法律責任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對保障家庭成員身心權益和家庭幸福以及社會的和諧發展都有重大意義。
對于“家暴”,很多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在一般人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而實際上,婦女、老人、小孩、殘疾人等都是我國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盡管毆打等身體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罵、恐嚇等精神暴力的嚴重性也越來越凸顯。此次,《反家暴法》首次對家庭暴力的范疇予以法律形式明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均屬家庭暴力。
寶寶樹通過家庭關系調查報告的形式,對家庭暴力(尤其是此次新規的精神暴力)的現狀做了大范圍的樣本采集,得出的結論可謂觸目驚心,在中國原來隱藏著諸多家暴隱患和問題,各省份的程度和形式還不盡相同,相信處理好家暴問題,首先要了解大家的想法和理念上的誤區。
平均每17天就會遭受一次愛人的家暴
寶寶樹的調研報告顯示,當遭遇家暴時,有41.5%的用戶會反抗,而22.3%的用戶會選擇逃離,8.1%的用戶表示會繼續忍受;而在所有依靠外力的求助方法中,報警的采用率最高,達到36.8%,而其他社會救助方式的采用率不足25%。
而在各省份中,天津市的用戶遭受過愛人家暴的占比最高,達到65.4%,其次是新疆和湖南,分別達到63.2%和59.6%。作為施暴者,各省份中,吉林省的用戶對愛人家暴的占比最高,達到86.4%,內蒙古和貴州,分別達到81.8%和80.8%。這些數字已經讓人對那里的社區環境產生了嚴重的恐懼,需要各方力量對這幾個地方的家庭關系做出協調,并對家暴受害者提供幫助。
報告顯示,平均而言,用戶每17天就會遭受一次愛人的家暴。69.3%的用戶對愛人進行過家暴,以語言暴力和精神暴力為主,有過家暴行為的人中,71.9%的用戶有對愛人發怒/發脾氣的經歷,且有34.4%的用戶對愛人進行過謾罵,對愛人采用冷戰和漠視這類冷暴力的用戶分別占34.4%和17.5%,打過愛人和用物體砸愛人的比例分別占14.0%和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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