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留守兒童的生活學習中,監護人、家長、老師、村(鎮)干部等均有著不同程度的影響,而監護人、家長和老師與留守兒童接觸時間較長,更能夠及時發現問題,督促他們健康成長。
四川省統計局民調中心開展的專項調查結果顯示:留守兒童的監護人主要是照顧其日常生活,而對其學習、思想、能力培養和生理方面的指導還較為欠缺。然而在家庭教育方面能夠起到作用的監護人和在外務工的父母在對留守兒童關愛方面做得還不夠好,家庭教育比較缺乏。另外在日常生活學習中受到欺負或者是遇到困難,主要選擇向“老師”求助或傾訴。
一、監護人對于留守兒童主要起到了照顧日常生活的作用,而對于學習、思想、能力培養和生理衛生指導方面比較欠缺
父母外出務工后,家里的監護人主要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或是叔伯姑舅姨等親戚,而監護人能夠起到的監護作用,主要是“照顧日常生活”(93.2%)、“負責人身安全”(69.2%);選擇“督促輔導學習”、“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和“培養獨立生活能力”的比例均在33.1%—40.3%之間;而選擇“進行生理衛生指導”的選擇比例為19.8%。結果顯示出,農村留守兒童的監護人對于孩子主要起到了照顧日常生活的作用,而對于學習、思想、能力培養和生理衛生指導方面比較欠缺。詳見圖1。(此題為多選,相加不等于100%)
圖1 監護人起到的監護作用

當問及目前負責日常生活學習的監護人對自己的關愛程度如何時,71.6%的受訪兒童表示“非常關心愛護”,表示“比較關心愛護”的占23.0%,表示“基本上關心愛護”的占4.2%,表示“不太關心愛護”的占 0.9%,表示“很冷淡沒有關愛”的占0.2%,另外0.1%的受訪兒童表示“獨自生活無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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