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湖南省安監局對外公布了滬昆高速“9·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報告認定,事故直接原因為駕駛人王邧璟駕駛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商品運輸車,未按操作規范安全駕駛,造成重大事故的發生。目前,已有13人被依法批捕。

2015年9月25日,滬昆高速公路湘潭段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1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800余萬元。
事故當日,湖南省立即成立了滬昆高速公路湘潭段“9·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依法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檢驗鑒定、模擬實驗、專家論證和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建議。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為:駕駛人王邧璟駕駛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非法生產、非法改裝的掛車,牽引車與掛車不匹配、車輛操縱性下降,車輛制動性能不合格)的桂B36177(贛E3651掛)商品運輸車,以70公里/小時左右的車速在主車道行駛至事發路段時,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車輛突然向左偏離駛入超車道,其車輛左側中后部與后方同向正在超車的湘B6RC98輕型廂式貨車發生刮擦、擠壓、碰撞;王邧璟沒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車輛沖破中央分隔帶護欄,侵占對向車道路面,與對向正常行駛的湘E96959大型普通客車、湘E96555小型轎車發生碰撞;碰撞導致桂B36177(贛E3651掛)半掛列車、湘E96959大型普通客車油箱變形、破裂,柴油大量泄漏,引發兩車起火燃燒,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車輛損失。
調查認定,4名事故相關駕駛人均排除毒駕和酒駕行為,但存在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及桂B36177牽引車、贛E3651掛車所屬的車輛管理職能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等問題。桂B36177(贛E3651掛)重型半掛列車駕駛人王邧璟等13人已被依法批捕,1人正在追緝;上饒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民警徐新國等5人被立案偵查;柳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主任科員張開庭等15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柳州市偉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等11個單位受到行政處罰及其他問責處理。
報告認為,此次事故暴露出超限和改裝的商品運輸車在生產制造、檢測檢驗、登記上戶、經營管理和安全監管等方面存在的系列問題。建議道路運輸企業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對商品運輸車輛的專項整治力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和對車輛改裝拼裝行為的監管,高速公路管理部門要加大事故路段安全隱患的整改,高速公路交警部門要加大路面巡查力度,科學合理部署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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