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社會調查報告模板集合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后撰寫的。為了讓您不再為寫報告頭疼,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社會調查報告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社會調查報告 篇1
正確的漢子是中華兒女的象征。可現在卻出現一些濫用繁體字、濫用詞語、濫改詞語濫用諧音字的商販。
早上,我去買書時看到一個名叫“緣來飾你”的飾品店,其實想這樣那樣亂用詞語的還有很多,例如:用玲瓏“踢”透的宣傳標語行容某球鞋;用“騎”樂融融的宣傳標語形容某牌自行車;用“充氣”斗牛的宣傳標語形容某牌氣枕。這不僅使“中華漢字”面目全非,還對教育下一代造成一定影響。
有個二年級小孩兒寫了這樣一段話:
早就聽說收集郵票是一件騎(其)樂融融的事,聽說街上有個郵票展覽,我和媽媽信(興)高采烈地去餐(參)加活動。街上車死(水)馬聾(龍),人來人望(往)。
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這樣的片段竟然出現在某日報上,這種縱容是使得的讓非正確漢子在小孩子腦海里變為正確漢字的主要原因。我還發現在一些高中的學生也在使用錯別字,這些錯別字也是兒時留下的傷痕。而這些寫錯別字的學生有的還丟棄學業去開辦幼兒園,用那些兒時的“傷痕”去教育下一代,下下代。這樣的話,漢字、詞語將完全癱瘓,語文課程也將封閉。還有的人說先學英語,再學語文,因為英語很重要,我要勸你們一句:自己國家的語言都搞不明白,學習外語又有什么用呢?
一個國家的語言代表這個國家的根基;一個民族的語言表達這個國家的智慧。如果一個國家失去語言,那么這個國家將會垮掉;如果一個民族失去語言,那么這個民族將會消失。
讓我們攜起手來,保衛我們的語言吧!保衛我們即將失去的語言吧!否則國家將會垮掉,民族將會消失。
社會調查報告 篇2
本調查主要涉及民眾生活壓力感、社會安全感、社會支持感、社會信任感,分析主要的社會關系及社會沖突。
數據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主持的全國社會狀況綜合調查社會心態部分,調查采取隨機抽樣的方法,在全國28個省市130個區(市、縣),260個鄉(鎮、街道),520個村(居委會)抽取7063個家庭戶,然后在每個被抽中的居民戶中按規則隨機選取1人作為被訪者,由調查員手持問卷對該被訪者進行訪問。調查時間為20xx年4~6月。本文主要涉及公眾對社會狀況的感受、主要的社會關系、社會矛盾和沖突。
(一) 生活壓力感——遇到最多、感覺最大的生活壓力來自經濟方面
近年來,教育、醫療、住房負擔過高是民眾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調查顯示城鄉居民遇到最多的生活問題是“家庭收入低,日常生活困難”,其次是“醫療支出大,難以承受”,再次是“住房條件差,建/買不起房”,比例分別為51.3%、45.5%和45%;排在第四到第六位的生活問題分別是“人情支出大,難以承受”、“子女教育費用高,難以承受” 和“家人下崗失業或無穩定收入”,比例分別為34.8%、34%和30.1%; 排在第七到第九位的生活問題是“社會治安不好,常常擔驚受怕”、“社會風氣不好,擔心被欺騙和家人學壞”和“贍養老人負擔過重”,選擇的比例分別為24.5%、23.3%和22.3%;選擇比較少的問題是“家庭成員有矛盾,煩心得很”和“家人與鄰居有矛盾,擔心發生糾紛”,比例分別為9.8%和5%。
城鄉居民對所遇到的壓力評價由大到小的順序是住房、醫療、下崗失業、教育、家庭收入低、贍養老人、人情支出、社會治安、社會風氣、家庭矛盾和鄰里矛盾,民眾感到生活壓力大的依然是經濟壓力,其次是社會壓力,人際壓力較小。
(二) 社會安全感——食品安全感最低
安全感是人們對于目前處境的一種主觀判斷,是一種面臨風險大小的判斷。調查發現,居民安全感最高的是個人信息、隱私安全,最低的是食品安全,其他各項由高到低分別是人身安全、勞動安全、財產安全、交通安全、醫療安全。
社會調查報告 篇3
《勞動合同法》自20xx年6月29日頒布、20xx年1月1日實施以來,我區高度重視《勞動合同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一方面通過多方宣傳、舉辦培訓班、座談會交流、大量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促進《勞動合同法》的學習、宣傳和普及;另一方面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加快推進勞動合同三年行動計劃實施,著力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監控力度,及時妥善處理勞資糾紛,有力地促進了《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確保我區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現將調查情況匯報如下:
《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的基本情況:
(一)《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促進了勞動合同簽訂率的提高。
(二)《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促進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期限向長期化方向發展。
《勞動合同法》強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鼓勵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實際是從法律層面促使用人單位改變用工短期行為,考慮用工長期化。《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我區各類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從之前的一年期限為主轉變為三至五年期限為主,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均依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促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勞動關系更為穩固。
(三)《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促進了用人單位用工管理行為的不斷規范。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要把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內容,要求勞動合同制度化、法律化,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從根本上促使用人單位規范內部管理行為和外部經營行為,從而有利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后,我區各類企業對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及時進行了清理修改,使日常管理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勞動用工主要方面得到了較好的遵守執行。企業用工逐步規范,勞動關系日漸穩定。
(四)《勞動合同法》實施過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1、部分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的認識存在片面性。
目前還存在部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部分勞動密集小型企業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持觀望態度,維持原有的用工方式,還未完全根據新法進行調整。還有部分規模較小、用工環境差,管理較差的企業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持消極態度,不遵守法律規定,嚴重違規用工。對于一些季節性增加用工和臨時性用工,企業不愿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也認為沒有必要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
2、勞動者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依然存在。
《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做出了明確規定,但據我區企業反映,企業要求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部分員工不愿簽訂勞動合同。這部分員工有的是因為誤解簽訂勞動合同后限制其自由流動;有的是因為不愿繳交社會保險費;有的是誤以為不簽訂勞動合同,一個月后一年內可以要求企業支付雙倍工資。在勞動密集型尤其是加工企業這個問題更為突出,有些企業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比例甚至達到50%以上。
3、部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意愿不強。
有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愿參加社會保險,主要原因有:一是個別私營企業誤導勞動者,使勞動者誤認為參加社保會減少收入,造成勞動者參保意愿不強;二是當前社會保險制度還不夠完善,未能在全國范圍內甚至全省范圍內自由轉移和接續,一些企業外
來務工人員對社會保險認識不足,認為不能在當地連續參保至享受養老待遇的最低15年參保年限,回原籍后社保關系又不能順利轉移,不愿參保;三是一些外來務工人員現實中離職后選擇退保,覺得退保手續麻煩,而單位繳交的社保統籌金不能退還也不能遷走,主觀上排斥參保。
4、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法》個別條款的理解有異。
我區不少企業反映《勞動合同法》有些條款不容易理解,操作性不強。主要包括計件工人、季節性用工加班工資的計算和計發加班工資的基數確定、勞動合同范本條款過細不利于用人單位實際生產操作及管理、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程度界定、流動性較大的員工重返用人單位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適用不當可能導致企業用工僵化以及勞務派遣適用的崗位和具體操作程序等問題。
(五)完善《勞動合同法》配套法規政策的意見和建議。
《勞動合同法》實施過程中存在一些執法部門難以操作、用人單位難以理解掌握的問題,因此急需出臺實施細則和辦法,提供指導性意見。建議有關部門及時完善配套法規政策,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1、逐步解決社保轉移接續問題。必須盡快健全社會保險制度,建議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轉移銜接問題。
2、明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具體操作辦法。主要是細化條例,明確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簽訂,經濟補償應如何計算;對于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不辭而別的,應賦予用人單位一定的用工約束權等。
3、進一步明確年休假、加班工資待遇。年休假計算是否按員工的累計工齡,或是在現企業的工作時間;對于主動要求加班的,是否允許,應如何計算加班工資等。
4、對于特殊性行業、季節性行業的用工進一步明確。對特殊行業,如建筑業、餐飲業、服務業等,研究制定有別于生產性行業,適應自身行業特點的規定;對于淡旺季周期生產、臨時性增加用工情況,也制定適用的法律實施細則。
5、規范勞務派遣的具體內容。對于臨時性用工,季節性用工,通過勞務派遣的形式應如何規范操作。研究制訂關于勞務派遣公司的監管細則。
6、明確細化勞動者的責任。對于勞動者自身主觀原因沒能及時簽訂合同,勞動者主動要求延長工作時間的情形如何界定等,應制訂明確細化的操作程序指導用人單位具體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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