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社會調查報告模板匯編8篇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后撰寫的。一聽到寫報告就拖延癥懶癌齊復發?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社會調查報告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會調查報告 篇1
"農民",這個特殊的稱謂,從它的誕生之日起就注定與土地結下了深厚的情誼。1949年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使農民一改千百年來受剝削、受壓迫的地位,徹底地作了主人。歷史的年輪駛入改革開放的今天,農民的政治地位和生活狀況已經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和提高。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在取得驚人的發展速度和改革碩果的同時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地處黃河流域的山西省,農民生產人口嚴重過剩,而煤炭資源豐富,土地比較瘠薄,所以一度將煤炭業作為自己的支柱產業,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大量的農民加入到煤炭工人的行列。大同礦務局,陽泉礦務局,汾西礦務局等國有產業的三巨頭,下設有龐大的分支機構,另外不少的不法小煤窯,收羅了附近大量的農民就業,從事煤炭的采挖和運輸,因此,煤炭是山西省解決農業過剩人口做出了巨大貢獻。
由于前期開采計劃性差,加之不法小煤窯的濫采濫挖,煤炭資源日益匱乏,同時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日益突現,原煤的銷售量便直線下降,對煤炭進行深加工的項目、企業還沒有建立,因此煤炭業的發展嚴重受挫,大量正式工人下崗,臨時工、合同工返家務農,農民的隊伍便這樣擴大了。然而土地的狀況沒有很大改觀,人口過剩的問題又重新嚴重起來。
在這樣一種背景和形勢下,今年暑假,我特地在我的家鄉--平遙的東部、南部地區,針對農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狀況展開了調查,發現了困擾農民的兩大因素。
其一便是天災,主要是干旱和冰雹。以"十年九旱"來形容我們晉中地區(山西省中部,包括平遙、祁縣、太谷、榆次等地)一點都不為過。6月下旬到8月中旬近2個月的時間內,平遙縣大部分地區滴雨未落。這期間正是高粱等農作物生長的關鍵時期。而灌溉用水的天價又讓農民卻步,只好眼睜睜地看著莊稼干枯變黃,甚至枯死。也有部分農民舍不得將前期的時間精力和成本付諸東流,只好忍痛花錢買水灌溉施肥。這樣做也只是確保秋天有一點點收獲,其實根本沒有盈利可圖。調查后我做了如下計算:一季莊稼,至少灌溉兩次才能成熟,費用為14元每小時,一般情況下每畝一次要灌溉4小時。這樣,每畝花去水費115元左右。另外,每畝需化肥約20公斤,每斤1.6元;天旱蟲災時,農藥每畝花費約25元,每畝地總共合計花180元。如將所得產品拿出銷售,如大豆,畝產約150公斤,每公斤約2元左右,所得不過300元。去除耕地費、種子費、運輸費、農業稅等,進農民腰包的不超過30元。所以農民辛勤勞動下來,基本上算是無償勞動。更何況人多地少,生產的糧食僅能夠自己消費,根本無節余去換錢。
這些年林業發展很快(主要是果業),由于先前缺乏市場經驗和戰略眼光,所栽培的品種無非是紅星、金光、國光、富士等老品種,除富士銷路好一點外,其他幾種則難以出手。因此果農除了要忍受入不敷出的痛苦外,還要面對"賣果難"的尷尬。尤其是今年,我縣于6月15日三分之一的地區遭受冰雹襲擊。嚴重的地方,棉花、大豆等被打得只剩下光桿,較輕的地區,果實也遭受"創傷"。8月初,冰雹再次來襲,農民損失更加嚴重。
困擾農民的另一因素為人為因素。部分領導的決策失誤,也給農民留下了無法彌補的損失。像前面述及的盲目發展果樹就是一個極具代表性的例子。品種不佳,質量不高,收成小,更換品種或農業結構轉型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另外,不少地方交通不便,信息閉塞,嚴重影響了當地的經濟發展。
上述的兩種因素,導致農民的人均收入極低,入不敷出的現象嚴重。所以一般家庭中要有1-2人外出打工或經商,形成以工養農和以商養農的格局。下面是我所做的調查情況的列表,從中可以看出農民的生活狀況:
家庭類型調查項目 成員均為農民 成員中有教師、工人、農民等 成員中有農民和經商者 有外債家庭率
平均月收入(戶) 20元 500元 520元
平均月支出(戶) 34.4元 430元 430元
凈余 -14.4元 170元 190元
所占比例 5.2% 91.7% 3.1% 95%
其中支出項中除了生活必需外,85%以上的家庭將大部分的收入用于子女的教育經費,這也是造成大部分家庭負債的原因之一。
當然,隨著人們觀念的改變的文化水平的提高,農業的科技投入逐漸加大。塑料大棚和薄膜覆蓋技術正在逐步地得到推廣。在土地資源緊缺的岳壁鄉,兩項技術的推廣率達到90%以上,這是一個了不起的進步。
山西作為全國經濟比較落后的省份,其所含的平遙地區又是比較落后的地方,嚴格地說,以上的情況并不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但通過此次調查,我感慨很多,作為農民的女兒,我深切地體會到了廣大農民終年勞作的艱辛、痛苦和無奈。不過我堅信,隨著農業改革的進一步深入,農民的日子會一天天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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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調查報告 篇2
一、XX市民存在的社會公德問題
1、環境與衛生問題
通過調查問卷,我們了解到衛生與環境問題主要表現為:任憑寵物在公共場所隨地便溺、在汽車站牌、廣告招貼畫、建筑物上亂涂亂畫、隨地吐痰、亂扔雜物、將咀嚼過的口香糖隨處粘附等日常生活中的不講究環境衛生的現象;垃圾分類投放、不使用超薄塑料袋和不環保的一次性餐具、不亂扔廢舊電池、善待花草樹木等每個市民都力所能及的環保行為還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和普及。由此可知,吉林市民本身是非常日常生活中的環境衛生問題的(否則也不會反映這些問題),但從這里我發現了一種矛盾:吉林市民有很強的環境衛生意識,吉林市的環境衛生現狀卻值得我們憂慮。這是不是反應出了這一現實:大家都認識到了環境衛生的重要性、都在痛恨和指責不講究環境衛生的現象和行為,但在不同的時間和場合,卻可能自己也有違背環境衛生公德的行為?
2、文明交通問題
文明交通問題也是XX市民認為比較嚴重的社會公德問題,其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爭搶、擁擠或行人闖紅燈、行人斜穿馬路或翻越交通護欄等是反應猶為嚴重的問題。
3、文明禮貌問題
調查數據表明,XX市民在文明禮貌方面仍需繼續努力,以減少不文明、不禮貌的行為。文明禮貌問題主要表現為:遇事圍觀、起哄,夏天在公共場所光膀子、脫鞋、抽煙,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在公共場所爭吵、說臟話,在公共場所異性間過度親密等。
二、吉林市民最討厭的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排序
從總體上看,XX市民最討厭的違反社會公德的現象占第一位的仍然是隨地吐痰。市民最討厭的不良行為排在前二至五位的依次是:寵物在公共場所隨地便溺后,主人不予清理;亂扔雜物;乘坐公共交通時爭搶、擁擠;在公共場所異性間過度親密。
三、公德實踐與公德認識的比較
在進行調查時,我們發現許多群眾自發地、積極地向我們反映他們所遇到的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但是當被問及"看到有人正在做出有違社會公德的行為時,您會怎樣?"時,回答結果并不不盡如人意。有25。4%的市民表示會在不損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出面制止,若要犧牲一定的自身利益,則僅有5%的市民會出面制止;另外,26。6%的人表示會隨大流,有人出面時也出面,沒人出面就不出頭;33%的人因為怕打擊報復所以敢怒不敢言;10%的人認為制止有違社會公德的行為是有關部門的事,與自己不相干。
由此可知,大多數XX人還是屬于"理論上的長子,行動上的矮子",光說不做。按照調查項目,可以把吉林市民分成三類,第一類是在保證自身利益情況下會出面制止;第二類是能夠為了維護社會公德,犧牲一定的自身利益;第三類是不顧個人利益,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做斗爭。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大多數人屬于第一類,因此,吉林市的公民道德建設工作任重而道遠。
四、違背社會公德現象產生的原因
違背社會公德現象時有產生的原因歸結起來主要有如下幾點:
(一)管理
1、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規則不合理。對于違法行為來講,我們有明確的制度來管理、制裁違法分子,但對于違反公德行為,僅僅局限于輿論譴責,對于部分不文明行為并無規定認定那些行為不文明;還有一些有規定的行為,諸如禁止隨地吐痰,但處罰力度遠遠不夠,遂使這些不文明行為得不到根治;相反對于亂搭亂建這樣的處罰措施過于嚴厲,使得這些不文明行為變得更加隱蔽,不利于有關部門地查處,問題仍得不到解決。
2、管理措施執行不力。對于有處罰措施的,一些職能部門并不積極履行職責,對于罰款低的違規行為視而不見,行政不作為,使管理措施成為空中樓閣。
3、公共生活設施不完備或設計時為使用者考慮的不周全。
(二)個人修養
1、公德意識不夠。有的違背社會公德的人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不文明的,比如我們經常看到很多膀爺在大街上隨意走動,許多膀爺本來覺得光不光膀子是自己的事,與別人不相干,并沒有意識到這一行為是不文明的。
2、對公對私標準不一樣。"室內天堂室外垃圾場"就是這一點的典型寫照。許多人將自己的家布置得富麗堂皇,猶如天堂;樓道里卻被他們堆滿雜物,猶如垃圾場。
3、公德行為不能自覺化。有人監管時能遵守公德,無人看守時就劣根暴露,缺乏自覺的、習慣性的公德行為。
(三)整個社會的道德觀和價值觀有偏斜。社會的道德觀不正確,金錢觀過于嚴重,人們優點自私自利,使得社會公德淡化。
(四)輿論導向不正確、輿論壓力不夠。
(五)教育的失敗。現在的學校教育、家庭教育都只限于書面口頭教育,缺乏道德實踐教育,所以現在在學校那樣的場所,公德執行情況也不好,校園里也充滿了不文明行為。甚至有些教師、家長本身就沒有給孩子做好榜樣,自身就有許多不道德行為。還有些家長把違反社會公德、占小便宜的錯誤思想當作人生哲理教給下一代。
五、提高公德水平的對策
社會公德,是為社會的全體公民所公認和共同遵守的道德規范,是人們在長期的社會生活中國共產黨同形成的,用以維持公共生活、調節人與人之間、個人與社會之間關系的一系列準則。在社會主義社會,人民內部沒有根本的利益沖突,社會公德作為全社會統一的道德規范,其意義更為重要,作用更加廣泛。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尊重社會公德是公民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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