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事故事故調查報告
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氣泄漏爆炸事故報告

發布日期:2014-12-30信息來源:無瀏覽次數: 84 打印:打 印
2014年9月11日18時55分,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維護區職工食堂燃氣泄漏并發生爆炸事故,造成2名員工死亡、食堂設施嚴重損毀。
事故發生后,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楊吉奎第一時間做出重要批示,一是要求全力救治傷員,妥善處置善后事宜;二是立即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盡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進行事故處理。市安監局黨組副書記、市安監局副局長、危化局局長劉士武指示危化局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楊吉奎副秘書長批示精神,負責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市開展燃氣行業事故隱患大排查行動,確保同類事故不再發生。危化局接到指示后,相關人員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成立了大連市人民政府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氣泄漏爆炸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立即開展了事故調查工作。調查組成員有:市安監局、建委、總工會及甘井子區政府、公安分局相關人員,還邀請市檢察院派員參加。調查組聘請了石油化工、城鎮燃氣、特種設備、爆炸、安全工程等方面的專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和技術論證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相關單位情況
1.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地址:大連市甘井子區紅旗鎮岔鞍村,注冊資本壹仟萬元整,法定代表人蘭克。經營范圍:高爾夫球場管理服務;體育項目開發;文體活動策劃;房地產開發及銷售;物業管理;體育用品、服裝銷售;會議服務;餐飲。該公司現無機構部門及員工,其下設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所有員工都與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與IMG WORLDWIDE,INC(以下簡稱IMG公司)簽訂全面管理協議,由IMG公司負責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的管理運營工作,IMG公司指派遲守偉全權負責管理,并任命遲守偉為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的總經理。
2.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隸屬于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負責人趙文敬,經營范圍:高爾夫球場管理服務;文體活動策劃;體育用品、服裝銷售;會議服務;體育項目開發。該公司共有員工347人,設總經理辦公室、行政人事部、高爾夫運營部、市場部、財務部、會所部、采購部、草坪部、工程部、安保部。
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維護區職工食堂(以下簡稱職工食堂)由該公司負責管理。
3.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
企業成立于1997年9月,經濟性質:股份合作制(法人),地址:大連市沙河口區龍崗園6號,注冊資本叁佰壹拾捌萬元整,法定代表人唐日永,經營范圍:承包液化氣安裝專業的小型工程施工。其下設的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液化氣供應處為燃氣經營單位,主營液化氣供應。該企業負責大連東然紅旗谷石油液化氣氣化站的日常管理,該站通過管道向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維護區職工食堂供應燃氣。
(二)事故涉及的燃氣設施情況
1.大連東然紅旗谷液化石油氣氣化站(以下簡稱氣化站)
該站占地1200m2,站內建有:一座液化氣氣化間(建筑面積81.36 m2)、一座配電室(建筑面積30.69 m2)、2個液化石油氣地下儲罐(2×10 m3)。該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工作由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聘用的張愛萍負責。
2.燃氣管道設施情況
氣化站通過地下PE管線(外徑160mm、內徑136mm)直供方式向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建設的別墅區、維護區職工食堂供氣。為維護區職工食堂供氣的地下管線從食堂西側引出地面,在距地面200至300 mm高度,管道折彎90°穿墻,穿墻后再折彎90°沿墻向上,離地面2.2-2.3米左右掛裝一塊家用膜式燃氣表,該燃氣表型號為G 2.5膜式燃氣表,規格與參數為:最大流量為4 m3/h,最小流量為0.025 m3/h,最大工作壓力為30 kPa,轉速1.2dm3/r,燃氣表上方設閥門。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地點、時間
事故發生地點為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維護區的職工食堂。
經對該食堂發生燃氣泄漏時的目擊證人詢問調查及調閱食堂內、外部監控錄像,確認2014年9月11日18時30分左右,就餐員工聞到液化石油氣味;18時34分23秒,食堂廚房突發燃氣大量泄漏;18時55分29秒,食堂發生爆炸事故(注:俱樂部管理分公司監控系統時間比北京時間快2分鐘,報告中的時間為校正后的時間)。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14年9月11日18時30分左右,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職工黃瑩、劉美華、譚馳、宋小杰先后進入食堂就餐,黃瑩聞到煤氣味并聽見類似管道泄漏的“哧哧”聲,并問當日值班廚師馬殿軍是否煤氣泄漏了,馬殿軍回答沒有聞到,過了會又聽到“砰”的一聲;監控錄像記錄18時34分23秒,馬殿軍突然從后廚間跑進就餐間招呼就餐人員往外跑;18時41分左右,馬殿軍打電話給廚師長李國盛和行政總管劉永報告食堂煤氣泄漏,根據劉永自述,他詢問相關事宜,得知馬殿軍及食堂內的其他人員都已撤出,李全華(廚師)已關閉氣化站儲罐總閥門;隨后,劉永先后給保安部長李運高、工程部長朱明及主管領導康必奇打電話匯報情況;18時45分左右,馬殿軍、李全華兩人先后進入食堂內停留片刻后又退出,李全華蹲在室外地面咳嗽、嘔吐;18時46分左右,馬殿軍用毛巾捂住口鼻后再次進入食堂,18時47分撤出,停留在食堂東門口西側;18時52分,馬殿軍用毛巾捂住口鼻后又一次進入食堂,半分鐘后返回停留在食堂門口;18時54分左右,馬殿軍、李全華2人再次進入食堂,李全華在就餐間關閉消毒柜后退出至食堂門口,此時馬殿軍進入后廚間北側,片刻又返回南側,在18時55分29秒關閉冰箱上方照明燈開關瞬間,發生燃氣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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