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抵押人名稱:交通銀行 分(支)行
住所:
行長: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為確保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抵押給抵押權人(即主合同的貸款人,以下稱乙方)。該主合同的借款金額和幣種為(大寫)_________,期限為_____。經乙方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物。甲乙雙方遵照法律并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_________(詳見抵押財產清單、批準文件和有關所有權證明的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作價(大寫)________整,按抵押率測算后實際抵押額為(大寫)________整。甲方以此為主合同中借款人(以下稱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寫)________整以及相應的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等全部應付款項(以下稱應付款項)作擔保。
第三條 甲乙雙方將在________辦妥抵押物的登記手續。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將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物的放置地點在________。
甲方對所占管的抵押物應負妥善保護和管理的責任,不得毀損或滅失,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五條 如果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當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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